Fa Yuan Zhu Lin 法苑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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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苑珠林卷第四十二西明寺沙門釋道世撰
◎愛請篇第三十九之二
聖僧部第三
[0609c07] 自大覺泥洹法歸眾聖。開士應真導揚末教。 並飛化眾剎隨緣攝誘。感殊則同室天隔。應 合則異境對顏。宋泰始之末正勝寺釋法願。
正喜寺釋法鏡等。始圖畫聖僧列坐標擬。迄 至唐初亟降靈瑞。或足趾顯露半現於柱間。 或植杖遺跡印陷於平地。所以梁帝聞而讚
悅敬心翹仰。家國休感必於齋供。到永明八 年。帝躬弗悆。雖和鵲廌術而茵枕猶滯。乃 結心發誓歸命聖僧。勅於延昌殿內七日祈
請。供飯諸佛及眾聖賢。齋室嚴峻輕塵不動。 七日將滿方感靈應。乃有天香妙氣洞鼻徹 心。映蔽燻鑪無復芳勢。又足影屣跡布滿
堂中。振錫清越響發牖外。覩蹤聞香皆肅然 魂聳。時有徐光顯等十有餘人。咸同見聞登 共奏啟。於是齋坐既畢而御膳康復。所以遍
朝歸依明驗神應。其後徐光顯等。道俗數 人設齋奉請。並有徵瑞。聖人通感不可備載。
[0609c24] 如昔有樹提伽長者。造旃檀鉢著絡囊中。懸 高象牙杙上。作是言。若沙門婆羅門。不以梯 杖能得者即與之。諸外道知欲現神通。無
智挑頭而去。賓頭盧聞是事。問目連言。實 爾不。答言。實爾。汝師子吼中第一。便往取 之。其目連懼佛教不肯取。賓頭盧即往其舍
入禪定。便於座上申手取鉢。依四分律。當 時坐於方石縱廣極大。逐身飛空。得鉢已還 去。佛聞呵責。云何比丘為外道鉢而於未受
戒人前現神通力。從今盡形擯汝。不得住閻 浮提。於是賓頭盧如佛教勅往西瞿耶尼。教 化四眾廣宣佛法。閻浮提四部弟子思見賓
頭盧白佛。佛聽還坐。現神足故不聽涅 槃 。勅 令為末世四部眾作福田。其亦自誓。三天下 有請悉赴。又阿育王經。海意比丘從鑊乘空 為王說偈云。
汝身同人身 汝力過人力
應令我知之 為汝作神力
[0610a13] 王發心請四方僧說偈云。
有諸阿羅漢 當來攝受我
我請阿羅漢 當悉來此處
[0610a16] 故依請賓頭盧經云。如天竺優婆塞國王長 者。若設一切會者。常請賓頭盧頗羅墮誓阿 羅漢。賓頭盧者字也。頗羅墮誓者姓也。其
人為樹提長者現神足。故佛遏之不聽涅槃。 勅令末法四部眾生作福田。請時於靜處燒 香禮拜。向天竺摩梨山至心稱名言。大德賓
頭盧頗羅墮誓。受佛教勅為末法人作福田。 願受我請於此處食。若新作屋舍亦應請之。 願受我請於此舍床敷上宿。若普請眾僧澡
浴時。亦應請之言。受我請於此洗浴。及未明 前見香湯灰水澡豆楊枝香油。調和冷暖如 人浴法。開戶請入然後閉戶。如人浴訖頃。眾
僧乃入。凡欲會食澡浴要須一切請僧至心 求解脫。不疑不昧。信心清淨。然後可屈。近世 有一長者。聞說賓頭盧大阿羅漢受佛教勅
為末法人作福田。即如法施設大會。至心請 賓頭盧。 氍 [叟*毛] 下遍敷好華欲以驗之。大眾 食訖發 氍 [叟*毛]
。華皆萎黃。懊惱自責。不知過 所從來。更復精竭審問經師。重設大會。如前 布施。華亦復皆萎。復更傾竭盡家財產復 作大會。猶亦如前。懊惱自責更請百餘法師。
求請所失懺謝罪過。如向上座一人年老。四 布悔其愆咎。上座告之。汝三會請我我皆受 請。汝自使奴門中見遮。以我年老衣服弊壞
謂是被擯。賴提沙門不肯見前。我以汝請欲 強入。汝奴以杖打我頭破。額右角瘡是。第 二會亦來復不見前。我欲強入復打我頭。額
中瘡是。第三會復亦來如前被打頭。額左角 瘡是。汝自為之。何所懊惋。言已不現。長者乃 知是賓頭盧。自爾已來。諸人設福皆不敢遮
門。若得賓頭盧來其坐處。華即不萎。若新立 房舍床榻欲請賓頭盧時。皆當香湯灑地然 香油燈新床新褥褥上奮綿敷之以白練覆
上。初夜如法請之。還閉房戶。慎勿輕慢窺看。 皆各至心信其必來。精誠感徹無不至也。來 則褥上現有臥處。浴室亦現用湯水處。受大
會請時。或在上座。或在中座。或在下座。現作 隨處僧形。人求其異終不可得。去後見坐處。 華不萎乃知之矣。
[0610b26] 述曰。今見齋家多不依法。但逐人情安置。凡 人全不憂佛及聖僧。既如前經所說。施主 先須預掃灑佛堂及安置聖僧坐處。洗浴潔
身。燒上名香。懸繒幡蓋。散眾雜華。手執香鑪 盡誠敬仰。奉請三寶及以聖僧。十方法界一 切聖凡亦皆普請。受弟子請降屈聖儀來臨
住宅。合家大小並共虔誠。預前七日已來發 此重心。若是貧家無好香華。復無安置之處。 然須臨時斟酌。僧未坐前先上好處安置佛
座。掃灑如法。其次好處安聖僧座。敷設軟物 新白淨者。布綿在上。若施主心重有感。食 訖候看似人坐處。即知報身來訃。若無相現
但化身來。若全輕慢報化俱不至。其座不 得彩畫錦綺綾羅金銀雜飾及散華置上。雖 是羅漢然共凡僧。同受二百五十別解脫戒。
所以不受雜綵金銀等物。若是諸佛菩薩大 乘之人。非局出家相者。所以得受種種供養。 安聖僧座及以獻食。亦不得越過尺六高處
安置。尺六已下如法僧座則得。亦不得作塑 形聖僧在座安置。儻報身自來豈可推却塑 像而坐。亦不得在寺將常住僧器盛食。恐報
身來不可觸僧淨器而食。若用鉢盂及俗盤 器獻者。即通化報。最為如法。若有聖僧錢還 入聖僧用。將置鉢盂匙箸銅盌手巾。及將買
上好盤器皿背上朱書題字記之。餘人不敢 雜用日別隨家常食。每旦及午盛食。常獻佛 及僧。豈非好事。更有餘錢買取一胡床及一
油單。食訖澡豆淨洗置胡床上。以油帊覆 之。日別如是表供養三寶。心常不絕大得功 德。若多得錢即如西國寺法。及俗人舍空靜
上處為聖僧造房堂。隨四時冬夏安物供養。 若在夏內。堂內日別敷好淨席。襯身單敷銅 盆銅瓶澡豆淨巾。若至午前并獻飲食。夜中
然燈燒香。隨心量力如法供養。若至冬寒。安 被厚帔氈褥炭火湯水燈明隨時供養。縱有 餘長聖僧錢財。不得將入別僧乃至常住僧
用。亦不得入佛法用。亦不得作別聖僧形。數 見有人索聖僧錢。彩畫佛形及四壁畫聖僧 迦葉阿難等形。以賓頭盧羅漢聖人現在不
入涅槃。既不得聖僧囑授進止。豈得互用 浪將別入。若己用者並須倍還。不還得罪。故 四分律云。許此處不得異處得罪 (如似己物他人不問己身
餘人輒將作別用豈可得不) 上來所述並依經律聖意錄之。不 得不行。三寶物重不得互用。恐差之毫毛失 之千里。誠言不墜省己用之。故梁武帝時。
漢國大德英儒。共請西域三藏。纂集聖僧法 用。翻出五卷。如前所述並亦同之。
◎
◎施食部第四
[0611a16] 如涅槃經云。因曠野鬼神為授不殺戒。已 以不食肉故氣力虛弱命欲將終。佛告鬼言。 我勅聲聞弟子。隨有佛法處。悉施汝等食。若
有住處不能施者。是魔眷屬。非我弟子真聲 聞也。然出眾生食時須有分齊。若食他施主 食。即須依五分律。云若與乞兒鳥狗等。並
應量己分內減施與之。不得取分外施 (比見道俗 至於齋上施主儉約不與妻兒。先供眾僧將為福田。僧等不量。前食多少。先自飽食。多將施食。乞飼鳥犬損
他施主。又自得罪。若取分內。或將己食。任意多少。不論限約) 又十二頭陀經 云。若得食時應作是念。見渴乏眾生以一分
施之。我為施主。彼為受者。施已作是願言。令 一切眾生興福救之。莫墮慳貪。持至空靜 處減一段著淨石上施諸禽獸。亦如上願。正
欲食時作是念言。身中有八萬戶蟲。蟲得此 食皆悉安隱。我今以食施此諸蟲。後得道時 當以法施汝。是為不捨眾生。
[0611b03] 又灌佛形像經云。佛告大眾。世人多有發意 求所願者。布施之日不計多少。趣使充饒。 事業畢竟。殘有餚饌噉食不盡。皆當送與守
寺中持法沙門眾僧。自共分之。以出物時當 望生福。不應各各競分歸與妻子。是為種於 石上根株焦盡終無生時。今以布施者。餘福 重以施僧。是為施一得萬倍報。
[0611b10] 又四分律施僧粥得五種利益。一除飢。二除 渴。三消宿食。四大小便調適。五眼目精明。僧 祇律施粥得十種利益。故偈云。
持戒清淨人所奉 恭敬隨時以粥施
十利饒益於行者 色力壽樂辭清辯
宿食風除飢渴消 是名為藥佛所說
欲生人天長壽樂 今當以粥施眾僧
[0611b17] 又食施獲五福報經云。佛告諸比丘。當知食 以節度受而不損。佛言。人持飯食施人。有 五功德。令人得道。智者消息意度弘廓。則獲
五福。何等為五。一曰施命。二曰施色。三曰施 力。四曰施安。五曰施辯。何謂施命。人不得食 時顏色樵瘁不可顯示。不過七日奄忽壽終。
是故智者則為施食。其施食者則為施命。其 施命者世世長壽生天世間。壽命延長不中 夭傷。自然福報則富無量。是為施命。何謂
施色。人不得食時顏色樵瘁不可顯示。是 故智者則為施食。其施食者則為施色。其施 色者世世端正。生天世間顏色暐曄。人見
歡喜稽首作禮。是為施色。何謂施力。人不 得食時。身羸意弱所作不能。是故智者則為 施食。其施食者則為施力。其施力者世世多
力。生天人間力無等雙。出入進止力不耗減。 是為施力。何謂施安。人不得食時心愁身危。 坐起不定不能自安。是故智者則為施食。其
施食者則為施安。其施安者世世安隱。生天 人間不遇眾殃。其所到處常遇賢良。財富 無量不中夭傷。是為施安。何謂施辯。人不得
食時身羸意弱口不能言。是故智者則為施 食。其施食者則為施辯口。說法利無所質 礙。慧辯通達。生天世間。聞者歡喜靡不稽 首聽採法言。是為五福食之報也。
[0611c13] 又增一阿含經云。施有五事名為應時。一遠 來。二遠去。三病時。四冷熱時。五初得果苽。 若得新穀先與持戒精進人。然後自食。又施
有三法。一送食至寺名上。就舍供養名中。造 舍乞施發心供養名下。
[0611c18] 又長阿含經云。佛命阿難。吾渴欲飲。汝取水 來。阿難白言。向有五百乘車。於上流渡。水 濁未清。可以洗足。不中飲也。如是三勅阿難。
汝取水來。阿難白言。今拘孫河去此不遠。清 冷可飲。亦可澡浴。時有鬼神居在雪山。篤信 佛道。即以鉢盛八種淨水奉上世尊。佛為愍 彼故為受之。
食時部第五
[0611c26] 問曰。何名食時。何名過時。答曰。依四分律 云。謂明相出時始得食粥 (明相未出即是非時) 乃至日中。 案此午時為法即是食時
(依僧祇律云過此午時影一髮一瞬草葉等即是非 時) 四天下准此皆同。故毘羅三昧經。世尊為 法惠菩薩說云。食有四種。旦天食時。午法
食時。暮畜生食時。夜鬼神食時。佛斷六趣因 令同三世佛。故日午時是法食時也。過此已 後同於下趣。非上食時。故曰非時也。十誦律 云。唯天得過中食無罪。
[0612a06] 又十誦律云。有閻浮比丘。至西拘耶尼用閻 浮提時。拘耶尼比丘往餘三方亦如是。若此 間宿則用此間時。若在彼宿則用彼間時。餘
三方亦爾。故摩德勒伽論問。頗有非時食不 犯耶。答曰有。若住北欝單越。用彼食時不犯。 餘方亦爾。若在閻浮日正午時。北方是夜半。
東方是日沒。西方是日出。餘方互轉可知。
[0612a13] 又薩婆多論曰。釋時有四。一始從日出乃至 日中。其明轉熾名之為時。從中已後至後夜 分其明滅沒。故名非時。二從旦至中是作食
時。乞不生惱故名為時。從中已後至於夜分。 是俗人醼會游戲之時。入村乞食多有觸惱。 故名非時。三從旦至中俗人作務婬亂未發。
乞不生惱。故名為時。從中已後事務休息婬 戲言笑。入村乞食喜被誹謗。故名非時。四從 旦至中是乞食時。得食濟身寧心修道。事順
應法。故名為時。從中已後宜應修道。非乞食 時。故名非時。
食法部第六
[0612a25] 如大遺教經云。比丘欲食時。當為檀越燒香 三唄。讚揚布施可食美食。又從上座教言。道 士各自出澡手漱口已還各就座而坐。各說
一偈。以隨次起。不得踰越。
[0612a29] 又增一阿含經云。若有設供者。手執香鑪而 唱時至。佛言。香為佛使。故須燒香遍請十方
(既知燒香本擬請佛。為凡夫心隔目覩不知。佛令燒香遍請十方一切凡聖。表呈福事騰空普赴。正行香作唄 時。一切道俗依華嚴經各說一偈云) 。
戒香定香解脫香 光明雲臺遍世界
供養十方無量佛 見聞普熏證寂滅
[0612b06] 又三千威儀經云。坐受香亦得。為女人行香。 恐觸不染著。故開坐受 (若恐譏慢令懸放下亦得男子行香女人受香翻前 即是)
述曰。若得衣食不簡精麁。但得支濟身命 令得修道。便合佛意。如膏車須油何簡精 妙。但令運轉得達前所。即是佳事。故雜寶藏 經。世尊說偈云。
此身猶如車 好惡無所擇
香油及臭脂 等同於調利
[0612b14] 又智度論云。食為行道。不為益身。如芻馬 豢猪無異。若初得食時。先獻三寶後施四 生。故華嚴經偈云。
若得食時 當願眾生 為法供養
志在佛道
[0612b19] 又優婆塞戒經云。若自造作衣服鉢器。先奉 上佛。并令父母師長和尚先一受用。然後自 服。若上佛者。以華香贖。凡所食噉要先施於
沙門梵志。然後自食也。正下食時復須作念。 初下一匙飯時。願斷一切惡盡。下第二匙時。 願修一切善滿。下第三匙時。所修善根迴
施眾生普共成佛。若不能口口作念。臨欲食 時總作一念亦得。故摩德勒伽論云。若得食 時口口作念。得衣時著著作念。入房時入入
作念。若鈍根者總作一念。故華嚴經第六卷。 菩薩有一百四十願。凡所施為皆誦偈念。如 此食者非有煩惱。利生物善。故增一阿含經
云。施中上者不過法施。業中上者不過法業。 恩中上者不過法恩。若過分飽食則氣急。身 滿百脈不通。令心壅塞坐念不安。若限分
少食則身羸心懸意慮無固。故增一阿含經 偈云。
多食致患苦 少食氣力衰
處中而食者 如秤無高下
[0612c09] 薩遮尼乾子經偈云。
噉食太過人 身重多懈怠
現在未來世 於身失大利
睡眠自受苦 亦惱於他人
迷悶難寤寐 應時籌量食
[0612c14] 述曰。所以出家之人欲食之時先以淨手從 他受者。為出家高勝不同凡下。故須受已而 食。故薩婆多論。比丘受食凡有五意。一為
斷竊盜因緣故 (自取而食迹同盜相) 二為作證明故 (儻有失脫 不干比丘) 三為止誹謗故 (出家自取非是高勝) 四為成少欲知足 故
(若當不受非同儉素) 五為生他信敬心故 (見受而食外道生信) 如昔有 一比丘。與外道共行止一樹下。樹上有果。食
時將到。外道語比丘云。上樹取果。比丘言。我 戒法中樹過人不應上。又語比丘言。何不搖 樹取果。比丘言。我戒法中不得自搖樹落果。
外道聞已自上樹取果。擲地與之。語比丘 言。取果食。比丘言。我戒法中不得不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