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breviated History of Monastics Written in the Song (Da Song Seng Shi Lue) 大宋僧史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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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僧史略卷中 (咸平二年重更修理)右街僧錄通慧大師贊寧奉 勅撰
* 二十四道俗立制
* 二十五行香唱導
* 二十六讚唄之由
* 二十七僧寺綱紏
* 二十八立僧正 (立尼正附)
* 二十九僧統
* 三十沙門都統
* 三十一左右街僧錄
* 三十二僧主副員
* 三十三講經論首座
* 三十四國師
* 三十五雜任職員
* 三十六僧主秩俸 (尼附)
* 三十七管屬僧尼 (祠部牒附)
* 三十八僧道班立
* 三十九內道場 (生日道場附)
* 四十僧籍弛張
道俗立制
[0241a22] 佛法流行。隨時制斷合毘尼之繩紏。則案毘 尼。堪別法之處量須循別法。故佛訶比丘云。 巧避我制造種種過故。許同時立方毘尼。涅
槃後立未來教。以為律範所不圍。篇科所不 載。則比附而求之也。以是篇聚之外別有僧 制焉。今時比丘或住一林居一院。皆和眾立
條。約束行止。俾不罹於愆失也。晉道安法 師傷戒律之未全。痛威儀之多缺。故彌縫其 闕。埭堰其流。立三例以命章。使一時而生信。
一行香定座上講。二六時禮懺。三布薩等法。 過踰此法者。則別立遮防。安弟子法遇講化 於荊州。時有學徒飲酒。遇罰而不遣。安在
襄陽聞之。封小箠以寄遇。遇詳師意。集眾諭 之。令直日打遇二十撲。封箠却還。故習鑿齒 與謝安書云。安能肅眾。上之三例天下翕然
奉行也。又支遁立眾僧集儀度。慧遠立法社 節度。至于宣律師。立鳴鐘軌度。分五眾物儀。 章服儀歸敬儀。此並附時傍教相次而出。鑿
空開荒。則道安為僧制之始也。後魏世宗宣 武帝即位下詔曰。緇素既分。法律亦異。道教 彰於互顯。禁勸各有所宜。其僧犯殺人。以上
罪依俗格斷。餘犯悉付昭玄。以內律僧制判 之 (景明年中帝新撰之) 時魏與梁通和。要貴多遣人。隨使 交易。唯崔暹 (字季倫)
寄求佛經。梁祖繕寫并幡花 讚唄送至舘。暹甞命沙門明藏著佛論而已 署名。其好佛法為若此也。先是僧尼猥濫暹 奏設科條篇沙門法上為昭玄都。以撿約之。
又南齊文宣王著僧制一卷。又梁祖造光宅 寺。詔法雲為寺主。創立僧制用為後範。觀其 北魏南朝。俗施僧制。而皆婉約且不淫傷。由
輕法之網羅。有惡人之穿穴。脫漏而墮。不至 誅刑之上。其可得乎。為僧者苟未修行。但能 避刑憲。亦逍遙之上士也。
行香唱導
[0241b27] 香也者解穢流芬。令人樂聞也。原其周人尚 臭。冥合西域重香。佛出姬朝。遠同符契矣。經 中長者請佛。宿夜登樓。手秉香罏。以達信心。
明日食時。佛即來至。故知香為信心之使也。 大遺教經曰。比丘欲食。先燒香唄讚之。又經 中。蛇呼比丘自說宿緣。令為懺悔。并將仙
提來取我行香。此方教法既行。經律散漫故。 安法師三例中。第一是行香定座上講。斯乃 中夏行香之始也。後魏及江表皆重散香且
無沿革。至唐高宗朝。薛元起李義府奉勅為 太子齋行香。因禮奘三藏。又中宗設無遮齋。 詔五品以上行香。或用然香薰手。或將香粖
遍行。謂之行香。後不空三藏奏為高祖太宗 七聖忌辰設齋行香。勅旨宜依。尋因多故不 齋但行香而已。文宗朝中書崔 蠡 上疏云。國
忌設齋。百官行香。事無經據。伏請停廢。勅 曰。崔 蠡 所奏遂遣討尋本末。禮文令式曾不 該明。其兩京天下州府國忌於寺觀行香。今
後並宜停罷甞試論之。崔 蠡 言無經據者。蛇 之行香豈無經也。安公引教設儀。豈無據也。 勅云討尋本末禮文令式曾不該明者。三代
之禮何甞言飯釋子而行香耶。且令式唯是 歷代沿革之法律。如代宗後之條格。豈標在 隋末唐初之令式乎。矧以禮出儒家。詎可將
釋書為據。事因釋氏。無宜用儒典為憑。就 體證之。方云合理。儒流不許。還引儒書。何異 獄訟之人召親黨而作證。若欲除廢。其無辭
乎。夫孝子事祖考。唯善是從徇葬不益於生 生。固宜寢也。行香是薦於冥漠。知無不為 觀。文宗薄於祖宗。宜其寄坐矣。或曰何必行
香為通。曰如周之尚臭燔柴血膋薌蕭。言天 歆其臭也。天豈食血膋薌蕭之氣邪。由人尚 其臭故。以臭而事天也。若然者。佛教重香。寧
可奪乎。況百官行香代君也。百官事祖宗。亦 臣子也。苟欲廢之。如忠孝何。宣宗即位再興 斯道。大中五年。勅京城及外州府。國忌行香
並須清潔。不得携酒肉入寺烹炮。既失嚴恪 之心。頗乖追薦之道云。自此至于哀帝。行香 如舊。朱梁廢唐。七廟方止。開平三年。大明節
百官入寺。行香祝壽。後還薦祖宗。行香于今 不絕。晉天福五年。竇貞固奏國忌宰臣跪爐 百官列座。今欲宰臣跪爐百官立班。行香後
飯僧百人。永為常式。宋大宗淳化三年。虞 部員外郎李宗訥奏國忌行香請宰臣已下行 香。後禁酒食表其精潔。
[0242a14] 勅下御史臺依行。
[0242a15] 唱導者始則西域上座凡赴請。呪願曰。二足 常安。四足亦安。一切時中皆吉祥等。以悅可 檀越之心也。舍利弗多辯才。曾作上座。讚導
頗佳。白衣大歡喜。此為表白之椎輪也。梁 高僧傳論云。夫唱導所貴。其事四焉。一聲也。 二辯也。三才也。四博也。非聲則無以警眾。非
辯則無以適時。非才則言無可 采 。非博則語 無依據。此其大體也。據寄歸傳中云。焚香胡 跪。歎佛相好。合是導師胡跪爾。或直聲告或
詰曲聲也。又西域凡覲國王。必有讚德之儀。 法流東夏。其任尤重。如見大官謁王者。須一 明練者通暄涼序情意讚風化。此亦唱導之
事也。齊竟陵王有導文。梁僧祐著齊主讚歎 緣記及諸色呪願文。陳隋世高僧真觀深善 斯道。有道文集焉。從唐至今。此法盛行于 代也。
讚唄之由
[0242b03] 讚唄原始。案十誦律中。俱胝耳 (即億耳也) 作三契聲 以讚佛。其人善唄易了解。阿含中。善和羅
作善諷誦。令影勝大王象馬不行。此土則康 僧會傳泥洹讚唄。支謙製連句梵唄。又開士 法勝善阿毘曇心。別撰二百五偈以為要解。
號曰心。其頌聲也撰象天樂。若靈籥自發儀 刑群品。觸物有寄。一吟一詠狀鳥步獸行也。 一弄一引類乎物情也。情與類遷。則聲隨九
變而成歌。氣與數合。則五音協律而俱作。附 之金石。則百獸率舞。奏之管絃。則人神同感。 斯乃窮音聲之妙會也。魏子建嘗游魚山而 感音。翻其曲折同合沙門之唄
[口*匿] 焉。南齊竟 陵王子良將經中偈契消息。調音曲盡其妙。 著讚梵唄偈文一卷。又帛法橋者尤善梵唄。 高僧傳中其人頗多。此不具錄。後趙石勒建
平年中。有神降于安邑廳事。諷詠經音。七日 方絕。僧有摹寫為梵唄焉。或曰。梵唄之聲此 何益也。通曰。一者佛道法樂也。此音韻雖哀
不傷。雖樂不淫。折中中和故為法樂也。二者 諸天鬼神聞皆歡喜故。三者諸佛常法。十方 剎土何莫由斯樂也。
僧寺綱紏
[0242b25] 夫言寺者嗣也。治事者相嗣續於其內也。既 用官司之名。無虧佛事之業。故子續其父。資 踰於師。此相嗣而接蹤。當克勤而成事也。
案西域知事僧總曰羯磨陀那。譯為知事。亦 曰悅眾。謂知其事悅其眾也。稽其佛世。飲光 統眾於靈鷲。身子涖事於竹林。及沓婆摩羅
年甫十六已證應真。其後念身不牢固。請為 僧知事。指夜出光分僧臥具。故佛讚言。我 弟子為僧知房舍差。次請食沓婆摩羅子為
第一。如其赴請群集。誰合受第一水果飲食 等。佛言。以其年臘最高者為之。謂之上座。及 佛教東漸。漢魏之間。如網未設其綱。如舟未
下其磸。殆姚秦之世。出家者十室而半。羅什 入關。贏糧裹足。而至者三千。秦主勅選道 [(丰*力)/石] 法師為僧正。慧遠為悅眾。法欽慧斌掌僧錄。
給車輿吏力。僧正秩同侍中。餘則差降。此土 立僧官。秦 [(丰*力)/石] 為始也。
立僧正
[0242c14] 僧曹創立淨眾曰。齊所樹官方終循佛教。所 言僧正者何。正政也。自正正人。克敷政令故 云也。蓋以比丘無法。如馬無轡勒。牛無貫繩。
漸染俗風。將乖雅則。故設有德望者。以法而 繩之。令歸于正。故曰僧正也。此偽秦僧 [(丰*力)/石] 為 始也 (或曰道 [契-大+石] )
東晉遷都。蔑聞此軄。至宋世乃立 沙門都。又以尼寶賢為僧正。文帝孝武皆崇 重之。次有號法主者。如釋道猷。生公之弟子
也。文帝問慧觀曰。頓悟義誰習之。答曰。道 猷。遂召入。至孝武即位。勅住新安寺。為鎮寺 法主。又勅法瑗。為湘宮寺法主。詳其各寺同
名。疑非統正之任。又昇明中。以法持為僧正。 大明中。以道溫為都邑僧正。永明中。勅長干 寺玄暢同法獻為僧主。分任南北兩岸。暢後
被勅往三吳。使紏繩二眾。齊末以法悅為僧 主。住正覺寺。梁祖歸心佛教深入玄樞。慎選 德人。以充僧首。則法超為都邑僧正。普通六
年。勅法雲為大僧正。吏力備足。又慧令亦充 此職焉 (大字異耳) 所云僧主者。猶僧官也。蓋偏地 小正小統之名也。如闍那崛多。此言志德。北
印度人周朝譙王宇文儉鎮蜀。請以同行。至 彼任益州僧主。住龍淵寺焉。南朝慧基姓偶 錢塘人。依求那三藏於蔡州受戒。後化行越
土。尋勅為僧主。掌任十城。東土僧主之始也 (東土即吳會之間也) 歷觀諸朝。多是諸侯立僧正也。梁雖 大國。亦用此名。但加大字以別之。今天下
每州置一員。擇德行才能者充之。不然則闕 矣。
尼正附
[0243a14] 北朝立制多是附僧。南土新規別行尼正。宋 太始二年。勅尼寶賢為尼僧正。又以法淨為 京邑尼都維那。此則承乏之漸。梁陳隋唐少
聞其事。偏 覇 之國往往聞有尼統尼正之名 焉。
僧統
[0243a20] 帝王奄宅寰區。必革人視聽。或更其禮樂。或 變以官司。互納言作尚書。以太蔚代司馬。何 常之有。以此為初。秦制關中。立僧正為宗首。
魏尊北土。改僧統領緇徒。雖發新題。亦提 舊職後魏皇始中。趙郡沙門法果戒行精至。 開演法籍。太祖徵為沙門統。言多允愜供施
甚厚。太宗崇信彌加於前。永興中。前後授輔 國宜城子忠信侯又安城公。皆固讓之。俗官 加僧。初聞於此。帝幸其居。嫌其門狹不容輿
輦。更廣大之。年八十餘卒。帝三臨其喪。追贈 老壽將軍趙郡胡靈公 (今贈老壽將軍。皆出此時之勅。知前輔國必是將軍。 胡靈二字 諡 也)
初法果年十四始出家。有子曰猛。詔令 襲果所加爵。沙門統之官自法果始也。復有 罽賓沙門師賢。本是王種。東游涼土。又來京
下。值罷佛法。權假醫術。而守道不改。於重 興日即為沙門。同輩五人。魏帝親為下髮。詔 賢為僧統。僧統之官自師賢始也。隋興佛道。
變革周風。召僧猛住大興善寺。為隋國大統。 猛姓叚涇陽人也。講般若十地等 (隋以大字為珠異也) 又 號聖沙彌者。初在洛任國僧都 (都即沙門都也)
。後召入 鄴。綏緝有功。轉為國統 (一國之僧統也) 宋沿唐制。廢 統立錄 (惟宮人出家勅補尼錄尼統。有至十字師名。比兩國邑號者甚眾) 。
沙門都統
[0243b14] 魏主移都。仍從元姓虜家所服悉變華章。又 於竺梵之門多事改遷之作。孝文帝一日下 詔曰。門下近得錄公等表。知早定沙門都統。
比考德選賢。寤寐勤心。繼佛之任。莫知誰寄。 或有道高年尊。理無縈紆。或有器識冲邈高 揖塵務。今以思遠寺主法師僧顯。可勅為沙
門都統。詳究魏文帝勅曇曜為沙門都統。乃 自曜公始也。曜即帝禮為師。號昭玄沙門都 統。欣佛法重興。彫石造像。譯淨土三昧經
并付法藏傳等。是此師也。齊則以法上為昭 玄統。法順為沙門都。然都者雖總轄之名 (九官曹多以都字為其總攝也) 而降統一等也。又烏萇國僧那提
黎耶舍隋言尊稱。先於齊國亦為昭玄統也。 高齊之世何統與都多耶。答曰。時置十員。一 統一都為正為副故多也。大隋受命亦用統 名。始以曇延為沙門大昭玄統
(別加大字) 次則靈藏 法師為大興善寺主。尋署昭玄都。唐穆宗元 和元年閏正月。以龍興寺僧惟英充翰林待 詔兼兩街僧統。英通結中外。假卜筮惑人故
有是命。尋以非宜罷之。自爾朱梁後唐晉漢 周洎今大宋。皆用錄而無統矣。偏 覇 諸道或 有私署。如吳越以令因為僧統。後則繼有避 僭
差也。尋降稱僧正。其 僭 偽諸國皆自號僧 錄焉。
左右街僧錄 (左右街自起置功德使所屬。及置僧錄。還用左右街也僧置錄以錄 之。功德又各轄焉)
[0243c11] 自唐有天下。初則佛法萎遲。蓋李教勃興。物 無兩大故也。傳奕上疏條釋氏之愆。神堯不 無其惑。次巡幸東洛。太宗詔令僧尼班于道
後。高宗御極議欲令拜君親。則天歸心釋門。 還令僧班道上。中叡之世微更發揮。玄宗之 朝一往崇道。僧寺止立三綱而已。昭玄統正
革而不沿。僧務官方沈而弗舉。道宣律師被 勅為西明寺上座。即其例也。至文宗開成中。 始立左右街僧錄。尋其人即端甫法師也。俗
姓趙。德宗召入禁中。與儒道論議。賜紫方袍。 令侍太子於東朝。順宗重之。若兄弟相與臥 起。恩禮特深。憲宗數辛其院。待之若賓友。掌
內殿法儀。錄左街僧事。標表淨眾一十年。即 元和中也。由此觀之。僧錄之起自端甫也。甫 公文宗開成中卒。開成後則雲端為僧錄也。
端公奉勅旨。欲芟夷釋氏。先下詔曰。有佛 教來。自古迄今。興廢有何徵。應仰兩街僧錄 與諸三學僧。錄其事目進上成推法寶大
師玄暢。序述編次。暢遂撰三寶五運圖。明佛 法傳行年代。若費長房開皇三寶錄同也。次 則宣宗朝。靈晏辯章為僧錄。同奏請千鉢大 教王經入藏
(章晏二公受僧錄見五運圖) 大中八年。詔修廢總 持寺。勅三教首座辯章。專勾當修寺。護軍中 尉驃騎王元宥。宣章公由首座充左街僧錄。
次淨光大師僧徹充右街僧錄。懿宗咸通十 二年十一月十四日。延慶節兩街僧道赴麟 德殿講論。右街僧錄彥楚賜明徹大師。左街
僧錄清蘭賜慧照大師。僖宗朝則有覺暉為 僧錄焉。中和巢 寇 犯闕時。僧錄雲皓與道門 威儀杜光庭執香罏案等。隨駕蒼黃穿襪行。
至武功脚皆創疼。及收復京師。隨迴方署錄 職。莫知于時。僧道引駕儀式持香案何耶。所 言錄者。有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