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āṁkhyakārikā (Jin Qi Shi Lun) 金七十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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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七十論卷上陳天竺三藏真諦譯
三苦所逼故 欲知滅此因
見無用不然 不定不極故
[1245a08] 說此偈緣起。昔有仙人名迦毘羅。從空而生 自然四德。一法二慧三離欲四自在總四為 身。見此世間沈沒盲闇起大悲心。咄哉生死
在盲闇中。遍觀世間。見一婆羅門姓阿修利。 千年祠天隱身往彼說如是言。阿修利汝戲 在家之法。說是言竟即便還去。滿千年已而
復更來重說上。言是婆羅門即答仙曰。世尊 我實戲樂在家之法。是時仙人聞已復去。其 後更來又說上言。婆羅門答之亦如是說。仙
人問曰汝能清淨住梵行不。婆羅門言如是 能住。即捨家法修出家行為迦毘羅弟子。外 曰此婆羅門欲知從何因生。答曰三苦所逼
故。何者為三苦。一依內二依外三依天。依 內者謂風熱淡不平等故能生病苦。如醫方 說從齊以下是名風處。從心以下是名熱處。
從心以上並皆屬淡。有時風大增長逼淡熱 則起風病。熱淡亦爾是名身苦。心苦者可 愛別離怨憎聚集所求不得。分別此三則生
心苦。如是之苦名依內苦。依外苦者所謂世 人禽獸毒蛇山崩岸坼等所生之苦名曰外苦。 依天苦者謂寒熱風雨雷霆等。通如是種種
為天所惱而失心者名依天苦。三苦所逼故 生。於欲知為滅苦因。外曰。是因苦能滅此三 苦分明已顯現。一者八分醫方所說能滅
身苦。二者可愛六塵能滅心苦。是因已顯現。 何假復欲知。答曰。此義不無但為二種過失。 是故欲知不違道理。其二失者。一無定。二無
極。外曰。若八分醫方等有兩過失故不足為 滅苦因者。四皮陀中有別因。此因得果是定 是極。故汝欲知則無所用。四皮陀中說言。
我昔飲須摩味故成不死。得入光天識見諸 天。是苦怨者於我復何所作。死者於我復何 所能。答曰。汝見隨聞爾有濁失優劣。翻
此二因勝變性我知故。所見因者醫方中所說 有不定不極過失。隨聞因者傳聞所得。初從 梵王乃至仙人。故說四皮陀名隨聞。此皮
陀者亦兩過失。如是見醫方復有三過失。一 者不清淨。如皮陀中說。獸汝父母及眷屬悉 皆隨喜汝。汝今捨此身必得生天上。如馬祠
說言。盡殺六百獸。六百獸少三不具足則不 得生天為戲等五事。若人說妄語諸天及仙 人說此非是罪。如是等罪隨如是等罪隨聞
因中有。是故不清淨。二退失者。如皮陀中 說。無故而帝釋及阿修羅王。為時節所滅。時 不可免故。是法若滅盡。施主從天退。故有退
失義。三優劣者。譬如貧窮見富則憂惱。醜好 及愚智憂惱亦復然。天中亦如是。下品見上 勝次第生憂惱。是故有優劣。此三及前兩由
此五過失。皮陀不為因。外曰。若爾何因為 勝。答曰。翻此二因勝。謂二因者一醫方所說。 二皮陀所說。翻此兩因欲知所得因。此因有
五德。一定。二極。三淨。四不退。五平等。是故 勝前兩。外曰。此因何因得。答曰。變性我知 故。變者。一大。二我慢。三五塵。四五根。五五
知根。六心。七五大。是七名變自性所作故。自 性者無異本因。我者知者。諸人知此二十五 真實之境不增不減決定脫三苦。如解脫中
說偈。若知二十五隨處隨道住。編髮髻剃頭 得解脫無疑。外曰。云何分別本性變異及知 者。答曰。本性無變異。大等亦本變。十六但
變異。知者非本變。本性者能生一切不從他 生。故稱本性。本性能生於大等。是故得本 名。不從他生故。是故非變異。大我慢五塵。此
七亦本亦變異。大從本性生故變異。能生我 慢故是本。我慢從大生故變異。能生五唯 故稱本。五唯種從慢生故變異。能生大及根
故名本。聲唯種者生空及耳根故為本。乃至 香唯種生。地及鼻根。如是七亦本亦變異。十 六但變異者。空等五大耳等五根舌等五作
根及心。是十六法但從他生。不生他故但變 異。知者非本異者。知者者此中名我知為體 故。此我不能生不從他生。異前三故非本非
變異。外曰。此三義何量為知。世中有量能知 如稱尺等。知長短輕重。答曰。證比及聖言。 能通一切境。故立量有三。境成立從量。此
論中立量有三。一者證量。證量者。是智從根 塵生不可顯現。非不定無二。是名證量。二者 比量。比量者。以證為前。比量有三。一者有
前。二者有餘。三者平等。三者聖言。聖言者。 若捉證量比量不通此義。由聖言故是乃得 通。譬如天上北欝單越非證比所知。信聖語
故乃可得知。聖言者。如偈說。阿含是聖言。聖 者滅諸惑。無惑不妄語。因緣不生故。轉通 一切境者。若有餘量及餘所知不出此三義。
平等六量以聖言攝故。境成立從量者。境謂 二十五義攝一切故。成立者。明此二十五。云 何得名境。智量所行故。故得成於境。由證比
聖言故得略立三廣則二十五。外曰。說量有 三。量相云何。答曰。對塵解證量。比量三別 知。相有相為先。聖教名聖言。對塵解證量
者。耳於聲生解。乃至鼻於香生解。唯解不能 知。是名為證量。比量三別知者。一有前。二 有餘。三平等。此三種智因證量故。能別此三
境及三世。是名比量。如人見黑雲。當知必 雨。如見江中滿新濁水。當知上源必有雨。如 見巴吒羅國菴羅樹發華。當知憍薩羅國亦
復如是。相有相為先者。相有相相應不相 離。因證此相故。比量乃得成。聖教名聖言者。 如梵天及摩 㝹 王所說四皮陀及正論。外
曰。說比量有三。何量何境界。能所得通達。答 曰。依平等比量。過根境得成。若所依比不 顯。隨聖言則現。依平等量者。謂於比量中是
曰平等量。自性及與我。此境過根故平等能 別。大等諸末有三種德。一樂。二苦。三癡 闇。此末德離本德。末德則不成。故由末
德比本。是故自性由平等比成。我者應決定 有。大等變異為他故。故我亦由平等成。若依 證比量。有義不得成。為出智外故。依聖言得
解。如上天帝釋北欝單越等。外曰。自性及我 無不可見故。如非自在二頭三手。答曰。實有 諸義八種不可見。何者為八。以偈示曰。
最遠及最近 根壞心不定
細微及覆障 伏逼相似聚
[1246b10] 世間實有物遠故不可見。譬如墮彼岸此則 不能知。近故不可見。如塵在眼則不能取。根 壞故不見。猶如聾盲人不能取聲色。心不定
故不見。譬如心異緣不能得此境。細微故不 見。如煙熱塵氣散空細不知。覆障故不見。譬 如壁外物隔覆不可知。伏逼故不見。譬如日
光出星月不復顯。相似故不見。如粒豆在豆 聚同類難可知。如是實有物八種不可見。無 物有四種亦復不可知。一生前不可見。如泥
未作器。器則不可知。二壞無故不見。如瓶 破壞已則不可復知。三互無故不見。如牛 中不見馬馬中不見牛。四極無故不見。如非
自在人二頭及三手。如是十二種有無不可 見。是故汝謂不可見故便言自性及我無。是 義不然。外曰。若謂自性及我不可見者。於十
二中是何不可見。答曰。一因緣故不可見。 何者一因緣。以偈示曰。
性細故不見 非無緣可見
大等是其事 與性不似似
[1246b29] 性細故不見非無緣可見者。自性實有。微細 故不見。譬如煙等於空中散細故不可見。自 性亦如是。不如第二頭第三手畢竟無故不
可見也。外曰。若不可見。云何得知有。答曰。 緣事見自因自性所造。事依平等比量知自 性實有。外曰。何等是其事。答曰。大等是其
事。從自性生大。從大生我慢。從我生五唯。從 五唯生十六見。大等事有三德。故知自性有 三德也。與性不似似者。是事有二種。一者與
自性不相似。二者與自性相似。譬如一人生 二子。一則似父。一則不似。是因為事有似本 不似本。後當廣說。此論等有如此事。若弟子
可則。於自性等為有為無亦有亦無。云何如 此聖執不同故。有諸聖人謂土聚等已有瓶 等。衛世師等謂先無後有此義等。釋迦所說
土聚中瓶不有不無。由是三說。是故我執是 中間。答曰。我先破釋迦執。後破衛世師。釋迦 所說非有非無。是義不然。自相違故。若非有
者即成無。若非無者即是有。是有無者一處 相違。故不得立。譬如有說此人者亦死亦活。 此言相違則不成就。釋迦言亦如是。三藏曰。
此計不然。何以故。釋迦無此執故。若釋迦說 非有不執無。說非無不執有。離有無執故不 成破也。今破衛世師執耶執。衛世師我義中
有五因。能顯因中定有果。何等有五因。
無不可作故 必須取因故
一切不生故 能作所作故
隨因有果故 故說因有果
[1246c28] 一無不可作故者。世中若物無造作不得成。 如從沙出油。若物有可作如壓麻出油。若物 此中無。從此不得出。今見大等從性生。故
知自性有大等。二必須取因故者。若人欲求 物。必須取物因。譬如有人計明日婆羅門應 來我家食故我今取乳。若乳中無蘇酪何故
不取水。求物取因故。故知自性中有大。三一 切不生故者。若因中無果者。則一切能生一 切物。草沙石等能生金銀等物。此事無故。故
知因中有果。四能作所作故者。譬如陶師具 足作具從土聚作瓶瓫等。不從草木等以作 瓶瓫。故知自性能作大等。故自性有大等。五
隨因有果故者。謂隨因種類。果種亦如是。 譬如麥芽者必隨於麥種。若因中無果者。果 必不似因。是則從麥種豆等芽應成。以無如
此故。故知因有果。衛世師等執因中無果。是 義不然。故知因中定有果。中間問已竟。還續 說前義。與性不似者。不似有九種。
有因無常多 不遍有事沒
有分依屬他 變異異自性
[1247a19] 一有因者。大等乃至五大皆有因。自性為大 因。我慢大為因。五唯慢為因。根等十六物。 五唯為其因。自性不如是。無有因生故。故謂
不相似。二無常者。大等從性生。生故是無 常。無常有二種。一暫住無常。二念念無常。暫 住無常者。相違緣未來。是時則暫住。譬如山
樹等。未有火災時。是則暫停住。火災若來至。 是時五大等。則沒五唯中。五唯沒我慢。我慢 沒於大。大沒自性中。故大等是無常。自性不
如是。常無有沒故。三多者。謂大等則為多人。 人不同故。慢等亦如是。自性唯是一。多人所 共故。四不遍者。自性及我遍一切處。謂地
空天。大等諸物則不如是。不遍一切故。是故 與性異。五有事者。大等諸物欲起生死時。依 此十三具。能使細微身輪轉於生死申縮往
還故。自性不如是。無有申縮故。六沒者。大等 諸物轉末還本則不可見。是名為沒。如五大 等轉沒五唯中不復見大等。乃至大沒自性
中。大亦不可見。自性不如是。無有轉沒故。七 有分者。大等皆有。分分分不同故。自性不如 是。常無分分故。八依他者。謂大依自性。我慢
依於大。五唯依我慢。五大等十六。並依於五 唯。自性不如是。不由他生故。九屬他者。大等 從本生。末不自在故。譬如父存時。兒不得自
在。自性不如是。無本為他故。由此九種因。本 末皆不同。故謂不相似。已說不相似。相似今 當說。與性似者。以偈示曰。
三德不相離 塵平等無知
能生本末似 我翻似不似
[1247b19] 相似有六種。初三德者。變異有三德。變異者。 所謂大我慢乃至五大等。此二十三皆有三 德。一樂。二苦。三癡闇。末有三德。故知本有
三德。末不離本故。譬如黑衣從黑縷出。末與 本相似。故知變異有三德。變異由本故。自性 有三德。謂本末相似。二不相離者。變異與三
德不可分離故。譬如牛與馬。其體不為一。三 德與變異。其義不如是。自性有三德。斯義亦 復然。同不相離故。本末則相似。三塵者。是大
等變異。我所受用故。故說名為塵。自性亦 如是。我所受用故。四平等者。是大等變異。一 切我共用。如一婢使有眾多主。同共驅役故。
自性亦如是。一切我同用。是故說相似。五無 知者。是大等變異。不能識分別。樂苦及闇癡。 知我獨得故。離我諸法無有知。自性亦如是。
本末同無知。其義則相似。亦能生本末。似 者大能生我慢。我慢生五唯。乃至五大等。自 性能生大。故本末皆相似。我翻似不似者。變
異與自性。有六種相似。我無此相似。是故翻 於似。又翻不似者。變異與自性。九種不相似。 我翻於八種。故名翻不似。我有多義故。與自
性不相似。外曰。變異與自性。已說有三德。是 三德者。何等為相。以偈答曰。
喜憂闇為體 照造縛為事
更互伏依生 雙起三德法
[1247c15] 喜憂闇為體者。是三德者一。薩埵。二羅 闍。三多磨。喜為薩埵體。羅闍憂為體。闇癡 多磨體。是現三體相。照造縛為事者。是三
德何所作。初能作光照。次則作生起。後能 作繫縛。是三德家事。更互伏依生雙起三德 法者。何等三德法。其法有五種。一更互相伏
者。若喜樂增多。能伏憂癡闇譬如盛日光。能 伏月星等。若憂惱增多。能伏喜樂癡。亦如明 日光。能伏星與月。若闇癡增多。能伏憂喜樂。
亦如日盛光。星月明不現。二更互相依者是 三德相似。能作一切事。如三杖互能相依能 持澡灌等。三更互相生者。有時喜生憂癡。有
時憂惱能生喜癡。有時癡能生憂喜。譬如三 人更互相怙同造一事。如是三德在大等。中 更互相怙共造死生。四更互相雙者。是喜有
時與憂雙。有時與闍雙。是憂有時與喜雙。有 時與闇雙。癡亦如是。有時與喜雙。有時與 憂雙。如婆娑仙人說偈。
喜樂為憂雙 憂惱與喜雙
有時喜憂惱 與闇癡為雙
[1248a06] 五更互起者。是三德更互作他事。譬如王家 女相貌甚可愛。是名為喜德。是喜轉成色。為 夫及生屬。而作於喜樂。是名作自事。能令同
類女。一切生憂惱。是名作他事。亦能生他癡。 猶如婢使等。恒憂其驅役。無計得解脫。其心 轉癡闇。是名生他事是名為喜德。能作自他
事。憂生自他事者。譬如劫賊縛王家女。時有 王種乘馬執杖來相救拔憂轉作王種。王是 可畏境。生女歡喜。我當得解脫。是名生他事。
殺害劫賊故。能生賊憂惱。是名生自事。餘賊 見王故。如杌不能動。是名生他癡。是名憂生 自他事。闇生自他事者。如大厚黑雲能起電
等。闇癡轉作雲。一切農夫有種食者。皆生 歡喜。是名生他事。又能生闇癡。譬如貞女與 夫相離見此雲電。憂夫不得還。能生女癡故。
是名生自事。亦能生憂惱。譬如估客在於道 中。寒濕不能載。其心則憂惱。是名生他事。如 此五種者。是三德家法。復有三德相。
喜者輕光相 憂者持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