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es on the Treatise on the Awakening of Faith in the Mahāyāna 起信論疏筆削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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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信論疏筆削記卷第七長水沙門子 璿 錄
[0331b15] ◎疏釋上等者。立義文云。何以故。是心真如 相即示摩訶衍體等。今此正釋也。科動靜不 一不異。如次是前二門。與不相離義。頓說實
難故成前後。觀智境者。以體非名相之法故。 言念之所不及言念尚所不及。豈落見聞。唯 久修觀智。方得相應。所以說者。意令如此用
心也。故下文云。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 緣相。乃至若離於念。名為得入。亦如楞伽云。 真實離文字修行示真實。次後科云。生信境
者。以有空不空二種義相。既容言說故。得聞 者生於信心。所以說者亦意令生信也。故下 文云。依言說分別。有二種義等。亦如楞伽云。 言說別施行分別應初業。
[0331b28] 疏釋上真如義者。彼云。是心真如相。今且釋 真如兩字。
[0331c01] 論即是下二示法也。疏二。初釋上句二。初釋 一字二。初約當體釋。無二真心者。竪窮橫遍。 為一切法平等所依。依正凡聖唯此為體。離
實相外更無別法。故云無二。揀非偽妄靈鑒 不昧故名真心。此非下揀濫。夫言一者。見數 之首。今非此等也。謂如下明一之相。謂真如
之理虛通圓融。於一切法平等平等。體非別 異故云一也。
[0331c09] 又對下二對二釋。斯但對下空不空二以稱 一也。下但約相。今唯顯體亦非算數。
[0331c11] 依生下二釋法界。諸有聖法依此生故。即菩 提涅槃十力四無所畏等。是聖人所證所得 之法。故名聖法。故圓覺云。無上法王有 大 陀
羅尼門。名為圓覺。流出一切清淨真如菩提 涅槃及波羅蜜。教授菩薩。因義者。法即聖法 界即是因。能生聖法故云法界。問據前所說
真性是凡聖染淨通依。何故此文獨言聖法 因義。答此中乃是以勝顯劣也。非謂揀於凡 法。聖法尚依。豈況凡耶。此約終教故作此釋。
若就圓教事理無礙相。即相入渾融含攝。為 一真法界也。
[0331c22] 疏二門之中下二釋下句三。初釋大總相。別 相者。生滅門。總相者。真如門。然亦下釋成大 義。謂別相之中所有染淨諸法。此門收盡竟
無所遺故稱大也。故次文云。一切法離言說 相等。斯則揀非別故言總。收別盡故言大。然 論總相有於四種。謂下中上上上下者。謂一切
有漏皆苦。理通苦樂名為總相。不通無漏乃 名為下。中者。謂一切行無常。理該三諦。名為 總相。雖通無漏不兼無為故名為中。上者。謂
一切法無我。理通四諦名為總相。猶是真詮 (真諦) 未窮實性 (第一義諦) 但名為上也。上上者。謂真如 是一切法之實性。遍通凡聖。情與非情無所
不該故云上上。論所明者。當於第四。超勝前 三故。云大總相也。
[0332a07] 此一下二釋體字。全作生滅。即事法界。全作 真如即理法界。既是一體所為則令二無障 礙。即是理事無礙。法界也。二皆言作者。生滅
即隨緣變作。真如即轉改其名曰作。二義俱 無能所義言作也。
[0332a12] 軌生下三釋法門。軌謂軌則。物謂眾生。解即 智解。謂諸眾生內有熏習之力。於此法界體 上生始覺智。智起反照。常依法界軌則而修。
即不空不有無我無人等。是法界軌則。始覺 之智依而行之。故下文云。順本性故修檀波 羅蜜等。圓覺亦云。流出波羅蜜等。教授菩薩。
然法更有任持之義。今以順文。唯取斯義。聖 智等者。謂法體虛通以能容。彼聖智出入故 受門稱。遊即出入也。謂入則自證出則利他。
佛及菩薩皆有二義。然唯局登地已上乃至 究竟。不通凡位故云聖智。以地前未發無漏。 未能親證故。前科云觀智境也。
[0332a24] 論所謂下三釋成。釋法體者。論云。心性性即 體也。反顯心相不妨生滅。即屬後門。隨妄不 生者。隨無明九相之妄。妄生而心性不生。約
治不滅者。約始覺反流四位治染。妄滅而心 性不滅。此約妄生妄滅。顯心性不生滅也。修 起不生者修行顯起大智慧光明等。及十力
等功德生。而心性不生。處染不滅者。處於生 滅垢染。十力等功德滅。而心性不滅。此約淨 生淨滅。顯心性不生滅也。世間不破者。明真
如流轉世間。世間有破而真如不破。不破即 不變義。故下疏云。在染不破。出世間不盡者。 謂修行故。真如顯出世間。世間盡而真如不 盡。故下疏云。治道不壞也。
[0332b08] 會妄顯真者。意令體妄。即是不須待滅也。如 經云。色即是空非色滅空。論二初會妄。疏妄 執等者。謂聞前段真如是總相法門。體即真
如舉體作諸法。若爾。應知諸法生滅。即是真 如生滅。何故乃言心性不生不滅。釋意云。諸 法本無說何生滅。如見空華本自無體。說誰 生滅。
[0332b15] 論若離下二顯真。疏疑者下徵其所以。可知。 釋云下正顯文意。又若下反以釋成。皆可解。 誰是病眼者。須知見空華者。是病眼。若眼明
淨必不見華。楞嚴云。若無翳目而能見華。云 何晴空號清明眼。應知見諸法者。是曰凡夫。 不見法者斯曰聖人。聖人稱實既不見於諸
法。當知諸法凡夫妄見。實無生滅也。諸法既 無生滅。真性何曾動搖。是故前云不生滅 也。
[0332b24] 論是故下三。初標舉能離。疏是所執下二句 解是故二字。是故者。指前二段為所以也。所 執空即指前無一切境相。真心不動即指前
心性不生滅也。由斯之故。遂得一切諸法即 真如也。然此二句又迭互相成。乃由所執本 空所以真心不動。又由真心不動故。得所執
本空。其猶萬像本空明鏡不動。由此下正結 真實。由此二字指前所以。一切下正顯真如。 即釋論中一切法下文也。此中顯真而舉一
切法者。以其性不離相故。一切諸相性所成 故。人皆執相以迷性故。今約相而顯性。令知 相即無相唯一真如。觸境對緣任運合道。動
靜施作無非妙門。然此論中從本之言。與下 畢竟之言。相望互成影說。謂從本二字約望 過去。以顯真義。謂非是先來不離言等諸相。
而今方離。以從本已來便自離相。影取未來 畢竟如是下。畢竟二字。約望未來以明如義。 謂非是只於今日。平等不變不破。以盡未來
際畢竟平等不變不破。亦影取過去從本以 來便自如此。又此二義各通下三句而轉。又 一切法言亦通下畢竟而轉。思之可見。
[0332c16] 論離言下正顯所離二。初離妄相以顯真。疏 言語路絕者。上句即音聲不及。下句即名句 文不及。既聲名句文不及。即當言語路絕也。
非聞慧境者。聲名句文是所聞故。意言分別 者意言。即是分別也。以形口曰言。在意曰分 別。今以所分別與所言同故。云意言也。夫人
發言。皆意中之事故。詩序云。情動於中而形 於言也。心行處滅者。以相是心之行處。行猶 緣也。既離於相心無所緣。所緣既無能緣亦
絕。無相真理何思慧之所及乎。離偽等者。偽 則鍮似真金。妄謂影如本質。凡是有名相。法 悉皆偽妄。故金剛云。凡所有相皆是虛妄。又
楞嚴云。幻妄稱相。以偽妄故。則非是真。今既 離於名相。即非偽妄故名為真。離異等者。謂 有差別有變異。可破壞也。今既皆離故名如
也。又若約的訓。如者似也。夫法異則不似。不 似即非如。今既不異。不異即相似。似即如義 也。故圭山云。謂此實體於未來。常如過去。於
色中常如受中。真實相如非為妄似。展轉釋 者。為何畢竟平等。為無有變異故。因何無有 變異。為不可破壞故。又不可破壞者。為無有
變異故。無有變異者。為畢竟平等故離世間 者。世謂遷流。間謂墮在其中以差別變異破 壞。是世間法。今皆反此故云離也。非脩慧境
者。脩即是定非定境也。夫苦空無常不淨等。 皆是定所緣。故正智相應者。即如之智證即 智之如。除此之外莫能及焉。故下文云。以離
念境界唯證相應。故從上來下乃是通斷前 後二文。仍辨下段之意。以對非三慧境也。
[0333a16] 論畢竟下二離異相以顯如。疏雖遍等者。在 染時與在淨時同。謂凡夫真性的同諸佛真 性。如淨室空與穢室空等。此約同時橫說也。
在緣者。謂在染淨緣中過去如現在。現在如 未來。猶昨日空與今日空等。染淨雖自改變。 真如於此無遷異也。又染緣即以生相為始。
業繫苦相為終。淨緣即以覺滅相為始。覺生 相為終。真如於中竟無改變。此約異時竪說。 不同有為者。是無作法故。體若虛空欲何破
壞。在染不破等者。隨流則妄染起。而真體無 損。反流則妄染壞。而真體如舊。故圓覺疏云。 處生死流。驪珠獨耀於滄海。踞涅槃岸桂輪 孤朗於碧天。
[0333a29] 論唯是下三結體立名。法體者。一心即是法 體。故前文云。所言法者。謂眾生心。諸法既 無故唯心在。如萬像本空唯是一鏡圓覺云。
諸幻盡滅覺心不動。依義立名者。於一心上 依離偽妄變易之義。以立真如之名。
[0333b05] 疏言教非實等者。以權設故因緣有故。意令 假其有言以契無言。無言之理可以證悟。有 言之教不可取著。取之即成認指亡月也。十
地論說隨聲取義有 五 過失。一不正信聽既 逐聲不會深意。二退勇猛由不正信則無勝 解。不能決定。三誑他由不會故。或以深為淺
以淺為深。四謗佛執權為實。或執事迷理。便 謂如來言成虛妄。五輕法以謬解成性聞深 不重。釋無實所以者。以一切境界。皆從妄念
所生。念尚無體。況所生法而是實耶。故前文 云。一切境界唯依妄念。而有差別。若離心念 則無一切境界之相。由是一切言說。皆是假
名無有實體。性不可得也。疏恐諸下敘外疑 可見故。今下以釋論也。若據疏意從一切言 說下盡是釋前故名真如四字也。在文可見。
然此釋疑之文。合在次前文下注釋。方得文 便。學者應知。不相違者假名與離名雖言異 而義同。良以等者。凡是有名。皆依相。立真
如無相所立即空。以遍計所緣不入真實故。 故楞伽下引證名相俱遍計也。相從想生名 依相立。不離相故。故曰相。隨緣此相名又
生妄想即遍計心也。然此段論以愚詳之。從 以一切下。四句合是前科所離相中釋所以 也。疏文節釋科解俱不穩暢。今於疏外略助
一解。或問曰。何以真如體。上離前言說等相 耶。故論釋云。以一切言說假名無實故也。此 之二句乃是釋前離言說名字二相所以。也
謂心性真實不與虛妄相應。言說名字但是 虛妄假有。無其實體不與真合。是故離也。但 隨下二句文通兩勢。一則釋前離心緣相所以
也。以心緣之相但是隨彼妄念而生。念無自 性緣相何有。故云。但隨妄念不可得故。故字 通於前段。以真體無念。念則違真是故離也。
二則釋前假名無實所以。此如疏解。譯者務 簡兩段一釋。此文之巧略也。從言真如者下 方是釋疑。疑曰。前云離言說等相。以顯真如
無相。今復結云。故名真如。豈非言說等相耶。 故此牒而標云言真如者。亦無有相。疑者復 云。顯言真如正是名相。何謂無相。故論釋云。
謂言說之極。因言遣言也。意云。非謂立此真 如一名。便滯於相。以寄此假立之極名。以遣 於言相也。有智至此希為詳焉。餘文如疏。立
名分齊下敘疑答釋。文並可知。諸名邊際者。 如極微是色邊際等。今真如是名之邊際。故 此名後更無名也。十種名者。一法名謂蘊處
界三科。二人名謂信等五十二位。三教名謂 修多羅等十二分。四義名謂蘊處界等所顯 義理。五性名謂無義文字無所詮表。不生義
解。六略名謂眾生等。七廣名謂眾生等各有 差別義名。八不淨名謂凡夫等。九淨名謂生 滅即真。十究竟名謂真如也。故偈云。人法及
教義。性略及廣名。不淨淨究竟。十名差別境。 遣於名者遣於諸名也。若不立此極名。不能 遣於諸名。例如扣犍息喧。若無此聲。不能止
於諸聲也。若存等者。若存真如名。亦同不遣 名。雖是極名體畢竟假。存而不亡。豈稱法體。 須知雖立真如之名。名即無名。無名之名故
曰假名。即是離名也。故淨名云。文字性離即 是解脫。學者至此雖因名而生解。必亡名而 證耳。疏一云下。克就真如自體釋。可知。妙智
等者。既無名相則非心識所緣。但唯微妙真 智觀行所及。謂遍計所緣是假。假故可遣。妙 智所證是實。實故不可遣。圓覺云。諸幻滅盡
覺心不動。前則能所皆妄。此則能所皆真也。 二云下會顯生滅無相釋。意明非謂以真如 體遣生滅法也。何以下徵起下文。以法下釋
有二意。初約唯真無法解即約真如門釋。但 有真如更無餘法性何可遣。又以下二約有 法無性解。即約生滅門釋。雖有染淨自性本
空。何用更遣前如鏡體無像。後如影像即空 也。外人下約真如門釋。離妄情者名相俱絕 情有理無。若使可立。焉能離妄。故下文云。以
離念境界唯證相應。故又生滅下約生滅門 釋。生滅無性。無性故即真。真本自立。故云 不待。斯則真如本立。更不須待立生滅法。以
為真也。其猶於波本自是水。何須待立以為 水耶。何以下躡前徵起下文。真故下約真如 門釋。夫真者。非偽非妄。如者。不變不易。今
若可遣即成偽妄。可立即成變改。以先不立。 今方立故。又生滅下約生滅門釋。以真如從 本以來舉體成生滅。生滅無性。常即真如。如
是性相曾不捨離。以生滅顯時。即如體顯也。 斯則本自顯然。何須更立。
[0334b01] 離言者。不可說故。絕慮者。不可念故。以前文 云。離名字相離心緣相。故此結也。然一切眾 生從無始來。執相迷性不能即妄會真雖終
日行而不自覺故。今示真而約生滅也。學大 乘者。須終日不食終夜不寐。以思此事。何曾 是無聖凡依正空色等時。何處真體不常顯
現。何有一法不是性。為何有一法體不空寂。 又空法何嘗得離真性。苟或不同。此說則墮 斷常。無有是處。是故論中每節顯真。皆言一 切法也。
[0334b11] 論若如是義者。指上不可說不可念之義。論 諸眾生等者。既發言違理動念乖真。諸眾生 等念念相續。未曾離念。欲得不乖如何隨順。
欲得契證如何造入。
[0334b15] 論可說者。即所說也。念亦如是。疏念即無念 等者。謂知念諸法時。本無能念所念非謂滅。 此令無以念體本絕即無念也。故圓覺云。於
諸妄心亦不息滅。非滅下雙釋。即念無念以 離二邊。若滅念令絕即墮斷見。若不知念即 空。即墮常見也。今既不滅復知即無故免斯
過。此則即言忘言非都不語。即念無念非都 不思故。經云。無離文字而說解脫。文字性離 即是解脫。下文云。眾生迷故謂心為念。心實
不動。若能觀察知心無念。即得隨順入真如 門。於一下結益。只於一念無念。已離二過。二 過既無。乃順中道法性。即不乖真如也。又亦
等者。前則直就法體說。念即無念。此即起念 之時用觀。觀察能念所念已起未起。了不可 得。說亦如是。故云等也。雖未離念者。如是。
觀時。麁念不起細念猶存故云未離。如但得 火滅火杖猶存。而順無念者。常觀無能所故。 如是觀時即是順無念也。如下文云。若有眾
生能觀無念者。則為向佛智故。如上等者。以 前來所說但是入理之方便故。前疏云答方 便觀。即能等者。由前觀察純熟。便能離此能
所之念。契於無念真理。以真無能所念想。今 既離此。則能契真。正觀者。此觀正與真如相。 當如匣與蓋也。又正者。聖也。位當登地已去
名為入理聖人。前之方便即當地前。契入即 證義也。以離能所念故。得證真如名為契入 故。唯識云。若時於所緣智。都無所得。爾時住
唯識離二取相故。然上所說。且約一分得無 漏。正智名離念得入。若約究竟離者。唯妙覺 一人而已。智行處者。真如是正智所遊履處。
明非倒惑所行之處。故華嚴云。甚深真法性 妙智隨順入。又亦等者。前解約所觀念無。今 解約能觀亦無也。觀念之心。此心名為知。無
能所之念。苟存斯念。然亦不入擬心即差故。 故圓覺云。離遠離幻亦復遠離。得無所離。即 除諸幻。荷澤云。妄起即覺妄滅覺滅。覺妄俱
滅即是真如。然則如體離念動即乖真。苟能 知念無念觀察不息。如是隨順還有入期。冀 諸行人勤修妙智。然據前之問答。雙明說念
後答。正觀中不論於說者。以細況麁故。心念 微細尚須遠離。言語麁淺豈得存焉。
◎
[0334c27] ◎釋真如相者。前云是心真如相。自此之前 已釋真如兩字。從此向後方釋相之一字。初 總標論。復次真如者。問此既說真如之相。
何不牒云相耶。答以從無相中辨相。相即無 相不異離言之法。故又相即義也。今於真體 之中開說二義故。云有二種義。義即相也。一
味者。前云一心一法界故。然且約理離諸相 故。強名為一。而此一相即不可得。法句經云。 森羅及萬像。一法之所印。一亦不為一。為欲
破諸數。淺智之所聞。見一謂為一。幸諸深智 者忘懷而體之。有二者。既容言說分別故。有 一二之相也。不可隨言者。前雖顯體離言。不
可執為無說。以有二義故。今雖分別二義。不 可取為有相。以相即無相不異離言故。故不 得隨言執取也。但為下必若無言。憑何信解。
必若有二法體。全乖證入絕分。引文可知。
[0335a14] 二略辨疏無妄染者。以如實體中本不與九 相六染相應。故名為空。不是真體是空。如實 之空者。如實是真性空。是無妄染。如實之空
依主釋。如言瓶空。蓋為瓶中無物。非謂瓶體 是空。涅槃經中具有此喻也。論究竟者。至極 義。意明立空之言至極只為顯於真實也。遂
能等者以妄空為能顯。真實為所顯。不因彼 妄空。焉知此真實異妄無體者。妄攬真有真 元自有。故云異也有流者。有謂三有二十五
有。流即四流九流。以彼諸有煩惱。能漂溺群 物故總名流。即根隨等共有二十六使。此論 即三細四麁。如是煩惱多不可計。故曰恒沙。
若準此論所說。即過河沙數。理實無量。豈止 河沙。若有定數。恐非了義。所言異者。彼曰煩 惱。此名功德。彼染此淨彼空此有故。相離者。
妄體本空無可相隨故。下文云。一切煩惱染 法皆是妄有。性自本無。未曾與如來藏相應 故。無上法者。即大智慧光明義等。是佛所證
之法。故云無上。此皆即性之德。德皆是性不 相捨離。故曰相隨。
[0335b05] 初略明疏能所分別者。即心境也。染法雖多 統。唯此攝故。論云一切。而疏云能所。下即心 境別明所取相者。即境界相。於中有色香味
觸等不同。故云差別。能取見者。即智相相續 等。於中分見聞覺知不同。總名能取。即下分 離識也。此即約雙遣心境釋。又以下約唯遣
境界釋。前二句但說境無。此則出境無所以。 謂凡是境界皆從心念所生。心念既無。境從 何有。故前文云。一切境界唯依妄念而有差
別。若離於念則無一切境界。據此是本識中 能見相也。以與智相生境取境功能別故。良 以下通釋文意。情有理無者。妄情中有。真理
中無猶如空華翳病故見。理有已下反前可 見。故不相應者。結前妄法。理中既無說何相 應。斯則却與情為相應。以從妄念生。故離念 則無一切法故。
[0335b21] 論當知下二四句。初有無四句。疏離妄有者。 謂人執有故言非有。若無所執約何言非妄 有之言。攝一切相。惑者下為不了非有之言。
是遣情執之有。却認法體是無。今此釋云。上 但以非非汝執有。不道此法便是於無。故云 非無。雙非是真法者。將謂真如是非有是非
無。故破云。非非有相非非無相。此皆上非字 是能治之藥。下三字是所治之病。釋云下細 詳可解。此中前後四箇謂字。前二箇中。上是
計謂之謂。下是言謂之謂。後二例之。還立等 者。執第一第二句同時有無相。並為真如也。 非許雙是等者。我若單言非非。則從汝雙執
有相無相。我以兩非和非有相非無相。一時 非却。何以迷倒雙執有無。故今論云。非有無 俱相。俱相者。即有無同時也。今皆非却。
[0335c07] 論非一下二一異四句。疏準前等者。但前約 有無此約一異。二執不同。餘皆無別。但如前 疏配釋可知。然執下結總攝別謂眾生執取
無量無邊。根本從此二四句起。所以百非只 約此說。義見前文。故廣下引例。皆非真實者。 是妄計著不稱實理。同此有無一異二四句
也。所執不同者。四人各執一句。有即有句。是 此初句所遣也。非有即無句。是此次句所遣 也。俱即亦有亦無句。是此第四句所遣。非即
非有非無句。是此第三句所遣。一等例此配 之。隨次配者。如上配為四句。然但一向就彼 所配。非與此論相配。皆是妄執。故云非真。四
宗外道者。一數論外道執有等性與諸法一。 即當有句。故彼破云。此執非真。所以者何。若 青等色與色性一。應如色性其體皆同。五樂
等聲與聲性一。應如聲性其體皆同。眼等諸 根與根性一。應如根性其體皆同。應一一根 取一切境。應一一境對一切根。又一切法與
有性一。應如有性其體皆同。二勝論外道說 有等性與法非一。當非有句。此亦非真。所以 者何。若青等色與色性異。應如聲等非眼所
行。聲等亦爾。又一切法異有性者應如兔角。 其體本無。乃至廣破三。無慚外道執有等性。 與彼諸法亦一亦異。當於亦有亦非有句。此
亦非真。所以者何。若有性等。與色等一同數 論過。與色等異。同勝論矣。一異二種性相相 違。而言體同。理不成立。一應非一以即異故
如異。異應非異。以即一故如一。乃至廣破四 邪命外道執有等性與彼諸法非一非異。當 非有非非有句。此亦非真。所以者何。汝此所
說非一非異者。為但是遮。為偏有表。若偏 有表。應不雙非。若但是遮。應無所執。有遮有 表理互相違。無遮無表言成戲論。乃至廣破
如是。世間起四種謗。謂有非有雙許雙非。如 次是增益損減相違戲論。是故世間所執非 實。今此下揀異此是一人展轉。彼乃四宗各
殊。又此則為顯真如。彼則一向治執。故不同 也。後段等者。今但取皆非真實已上文。不取 及顯外道已下也。
[0336a17] 二總結疏妄計塵沙者。顯妄執多也。既從念 生。豈順無念真理故不相應。然此文中但約 心結而不約境者。以一切境界皆從心生。但
說無心則知無境。故略不言。以對下謂如實 之體約無妄故。說名為空。非謂真體是無名 為空也。亦可下通指此段總結之文。皆是釋
疑。恐聞前真如自性非有相等。便謂全無自 體及功德法。成斷滅見。故今釋之。云乃至 等。聞空謂真無妄相。不空謂自性功德清淨 本然。
[0336a27] 初正釋疏牒前者。牒前體空無妄。顯下不空 之法。舉體者。體是所依。下常等諸義皆依此 說。故常者。三際四相不能遷故。樂者。三苦八
苦不能害故。疏以恒為樂者。以無生老病死 故名恒。此生老等正是苦法。故今配此。前約 惑業故配四相。今約果報故配老死等。我者。
是自在義。為對所繫不自在故。以離業行繫 縛故。論云不變。不變是離行也。行即是業。既 非業繫則得自在。故云我也。淨者。染而不染
故。然此注合在淨字之下。以滿足之言。蓋是 都結。謂除此四德之外。所有過河沙數功德。 悉在其中。故云滿足。即如下所說大智慧光
明遍照法界等。故本疏以淨法為淨德。不該 滿足之言。然法一字猶通上下。又詳常恒不 變之文。但成一義。縱此各配自是一塗。今助
一解則與疏異。常恒不變者。竪顯真體三際 無窮。斯則釋前以有自體也。淨法滿足者。橫 顯淨德十方無盡。斯則顯前具足無漏等。自
體既常不變。復具無漏功德。法體若然。豈是 空耶。故結不空。
[0336b18] 二釋疑疏情執有者。謂遍計所執色等諸法。 是妄情中有故。是則等者。真實法體自性功 德。雖無缺少。然無一相可得故不異空。釋無
相等者。夫有相者是妄念所緣。今既唯以證 智相應。故知無相。故唯識偈云。若時於所緣。 智都無所得。爾時住唯識。離二取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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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信論疏筆削記卷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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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44 冊 No. 1848 起信論疏筆削記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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