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i Men Jing Xun 緇門警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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緇門警訓卷第三撫州永安禪院僧堂記
無盡居士撰
[1053c20] 古之學道之士。灰心泯志於深山幽谷之間。 穴土以為廬紉草以為衣。掬溪而飲。煮藜而 食。虎豹之與隣。猿狙之與親。不得已而聲名
腥薌文彩發露。則枯槁同志之士不遠千里。 裹 糧躡屩來從之游。道人深拒而不受也。則 為之樵蘇。為之舂炊。為之洒掃。為之刈植。
為之給侍奔走。凡所以效勞苦致精一。積月 累歲不自疲厭。覬師見而愍之。賜以一言之 益。而超越死生之岸。烏有今日所謂堂殿宮
室之華。床榻臥具之安。氈幄之溫。簟席之涼。 窓牖之明。巾單之潔。飲食之盛。金錢之饒。所 須而具所求而獲也哉。嗚呼古之人吾不得
而見之矣。因永安禪院之新其僧堂也。得以 發吾之緒言。元祐六年冬十一月。吾行郡過 臨川。聞永安主僧老病物故。以兜率從悅之
徒。了常繼之。常陞座說法。有陳氏子一歷耳 根。生大欣慰。謂常曰。諦觀師誨。前此未聞。 當有淨侶雲集而僧堂狹陋。何以待之。願出
家貲百萬。為眾更造。明年堂成。高廣宏曠殆 甲江右。常遣人來求文曰。公迫常於山而及 此也。幸卒成之。吾使謂常擊鼓集眾。以吾之
意。而告之曰。汝比丘此堂既成。坐臥經行惟 汝之適。汝能於此帶刀而眠。離諸夢想。則百 丈即汝。汝即百丈。若不然者。昏沈睡眠毒蛇
伏心。暗冥無知晝入幽瓖。汝能於此跏趺宴 坐。深入禪定則空生即汝。汝即空生。若不然 者。獼猴在檻外覩樝栗。雜想變亂坐化異類。
汝能於此橫經而誦研味聖意。因漸入頓因 頓入圓。則三藏即汝。汝即三藏。若不然者。春 禽晝啼秋虫夜鳴。風氣所使曾無意謂。汝能
於此閱古人話。一見千悟。入紅塵裏轉大法 輪。則諸祖即汝。汝即諸祖。若不然者。狗齧枯 骨鴟啄腐鼠。鼓喙呀唇重增饑火。是故析為
垢淨。列為因果。判為情想感為苦樂。漂流 汩 溺極未來際。然則作此堂者。有損有益。居此 堂者。有利有害。汝等比丘宜知之。汝能斷毘
盧髻。截觀音臂。刳文殊目。折普賢脛。碎維摩 座。焚迦葉衣。如是受者。黃金為瓦。白銀為 壁。汝尚堪任。何況一堂。戒之勉之。吾說不
虛。了常諮參悅老十餘年。盡得其末後大事。 蓋古德所謂金剛王寶劍云。元祐七年十二 月十日南康赤烏觀雪夜擁爐書以為記。
禪月大師大隱龜鑑
在塵出塵如何處身。見善努力聞惡莫親。縱 居暗室如對大賓。
樂情養性逢危守貧。如愚 不愚修仁得仁。
謙讓為本孤高作隣。少出為 貴少語最珍。
學無廢日時習知新。榮辱慎動 是非勿詢。
常切責已切勿尤人。抱璞刖足興 文厄陳。
古聖尚爾吾徒奚伸。安聞世俗自任 天真。
奇哉快哉坦蕩怡神。
右街寧僧錄三教總論
[1054b13] 問曰。略僧史求事端其故何也。答曰。欲中興 佛道令正法久住也。曰方今天子重佛道。崇 玄門。行儒術。致太平已中興矣。一介比丘力
輪何轉。而言中興佛道耶。答曰。更欲助其中 興耳。苟釋氏子不知法。不修行。不勤學科。 不明本起。豈能副帝王之興乎。或曰。子有何
力令正法久住乎。答曰。佛言。知法知摩夷護 持攝受。可令法不斷也。又曰。諸師已廣著述。 何待子之為耶。答曰。古人著述用則闕如。會
不知三教循環終而復始。一人在上高而不 危。有一人故。奉三教之興。有三教故。助一人 之理。且夫儒也者。三王以降則宣用而合宜。
道也者。五帝之前則冥符於不宰。昔者馬史 躋道在九流之上。班書拔儒冠藝文之初。子 長欲反其扑。而還其淳尚帝道也。孟堅思本
其仁而祖其義。行王道焉。自夏商周至于今。 凡幾百千齡矣。若用黃老而治。則急病服其 緩藥矣。由此仁義薄禮刑生。越其禮而逾其
刑。則儒氏拱手矣。釋氏之門周其施用。以慈 悲變暴惡。以喜捨變慳貪。以平等變冤親。以 忍辱變瞋害。知人死而神明不滅。知趣到而
受業還生。賞之以天堂。罰之以地獄。如範脫 土。若模鑄金。邪範漏模寫物定成其寢陋。好 模嘉範傳形必告其端嚴。事匪口談人皆目
擊。是以帝王奉信群下歸心。草上之風翕然 而偃。而能旁憑老氏兼假儒家。成智猶待於 三愚。為邦合遵於眾聖。成天下之亹亹。復終
日之乾乾。之於御物也。如臂使手。如手運指。 或擒或縱。何往不臧邪。夫如是則三教是一 家之物。萬乘是一家之君。視家不宜偏愛。偏
愛則競生。競生則損教。已在其內自然不安。 及已不安則悔損其教。不欲損教則莫若無 偏。三教既和故法得久住也。且如秦始焚坑
儒術。事出李斯。後魏誅戮沙門。職由寇謙之 崔浩。周武廢佛道二教。矜衒已之聰明。蓋朝 無正人。唐武宗毀除寺像。道士趙歸真率劉
玄靖同力謗誣。李朱崖影助。此四君諸公之 報驗何太速乎。奉勸吾曹相警互防勿罹愆 失。帝王不容法從何立。況道流守寶不為天
下先。沙門何妨饒禮以和之。當合佛言一切 恭信。信于老君先聖也。信于孔子先師也。非 此二聖曷能顯揚釋教。相與齊行致君於犧
黃之上乎。苟咈斯言。譬無賴子弟無端鬪競。 累其父母破產遭刑。然則損三教之大猷。乃 一時之小失。日月食過何損於明。君不見。秦
焚百家之書。聖人預已藏諸屋壁。坑之令勦 絕。楊馬二戴相次而生。何曾無噍類耶。梁武 捨道後魏勃興。拓跋誅僧子孫重振。後周毀
二教隨牽復之。武宗陷釋門去未旋踵。宣宗 十倍興之。側掌豈能截河漢之流。張拳不可 暴虎兕之猛。況為僧莫若道安。安與習鑿齒
交游崇儒也。為僧莫若慧遠。遠送陸修靜。過 虎溪重道也。余慕二高僧好儒重道。釋子猶 或非之。我既重他。他豈輕我。請信安遠行事
其可法也。詩曰。伐柯伐柯其則不遠。孟子曰。 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斯之謂歟。
傳禪觀法
[1055a12] 禪法濫觴自於秦世。僧叡法師序關中出禪 經。其文則明心達理之趣也。然譬若始有其 方未能修合。弗聞療疾徒曰醫書。矧以大教
既敷群英分講。註之者矜其辭義。科之者逞 其區分。執麈搖松。但尚其乘機應變解紛挫 銳。唯觀其智刃辭鋒。都忘其詮不求出離。江
表遠公慨禪法未敷。於是苦求而得也。菩提 達磨祖師。觀此土之根緣。對一期之繁紊。而 宣言曰。不立文字。遣其執文滯逐也。直指人
心。明其頓了無生也。其機峻其理圓。故不免 漸修之徒篤加訕謗。傳禪法者自達磨為始 焉。直下相繼六代傳衣。橫枝而出。不可勝紀。 如曹溪寶林傳所明也
(道法師箋本於直指人心下削本今依舊本補入) 。
洪州寶峯禪院選佛堂記
丞相張商英撰
[1055a26] 崇寧天子賜馬祖塔號慈應。諡曰祖印。歲度僧 一人。以奉香火。住山老福深。即祖殿後建天 書閣。承閣為堂。以選佛名之。使其徒請記於
予。予三辭而請益堅。余謂之曰。古人謂選佛 而及第者涉乎名言爾。子以名堂。予又記之。 無乃不可乎。憐子之勤謾為之記。夫選者。選
擇之謂也。有去有取有優有劣。施之於科舉 用之於人才。此先王所以厲世磨鈍之具。非 所以選佛也使佛而可選也。取六根乎。取六
塵乎。取六識乎。取三六則一切凡夫皆可以 作佛。去三六則無量佛法誰修誰證。取四諦 六度七覺八正九定十無畏。乃至十八不共
法。三十七助道品乎。取之則有法也。去四諦 六度。乃至三十七助道。品乎。去之則無法也。 去取有無眇然。如絲之留於心中。歘然如埃
之入乎胸次。此在修多羅藏。或謂之二障。或 謂之四病。或謂之不了義。或謂之戲論。或謂 之遍計邪見。或謂之微細流注。取之非佛也。
去之非佛也。不去不取亦非佛也。佛果可以 選乎。曰先生之論相宗也。吾祖之論禪宗也。 凡與吾選者心空而已矣。弟子造堂而有問。
宗師踞坐而有答。或示之以玄要。或示之以 料揀。或示之以法鏡三昧。或示之以道眼因 緣。或示之以向上一路。或示之以末後一句。
或示之以當頭。或示之以平實。或揚眉瞬目。 或舉拂敲床。或畫圓相。或劃一畫。或拍掌。或 作舞契吾機者。知其心之空也。知其心之空。
則佛果可以選矣。余曰。世尊舉花迦葉微笑。 正法眼藏如斯而已矣。後世宗師之所指示。 何其紛紛之多乎。吾恐釋氏之教中衰於此
矣。深河東人也。甘粗糲耐辛苦。久從關西真 淨遊。孤硬卓立必能宏其教。蓋釋氏之教枯 槁以遺其形。寂寞以灰其慮。戒定密行鬼神
所莫窺。慈悲妙用幽顯所同。仰迫而後應。則 吾眾喪其伴侶。不得已而後言則六聚亡其 畛域。生死之變人之所畏也。吾未嘗有生安
得有死。則奚畏之。有利害之境人之所擇也。 吾未嘗有利安得有害。則奚擇之為。夫如是 則不空於外而內自空。不空於境而心自空。
不空於事而理自空。不空於相而性自空。不 空於空而空自空。空則等等則大。大則圓圓 則妙。妙則佛。嗟乎吾以此望子。子尚無忽哉。
三祖鑑智禪師信心銘
至道無難唯嫌揀擇。但莫憎愛洞然明白。毫 釐有差天地懸隔。
欲得現前莫存順逆。違順 相爭是為心病。
不識玄旨徒勞念靜。圓同太 虛無欠無餘。
良由取捨所以不如。莫逐有緣 勿住空忍。
一種平懷泯然自盡。止動歸止 止更彌動。
唯滯兩邊寧知一種。一種不通兩 處失功。
遣有沒有從空背空。多言多慮轉不 相應。
絕言絕慮無處不通。歸根得旨隨照失 宗。
須臾返照勝却前空。前空轉變皆由妄見。
不用求真唯須息見。二見不住慎莫追尋。纔 有是非紛然失心。
二由一有一亦莫守。一心 不生萬法無咎。
無咎無法不生不心。能隨境 滅境逐能沈。
境由能境能由境能。欲知兩段 元是一空。
一空同兩齊含萬象。不見精粗寧 有偏黨。
大道體寬無易無難。小見狐疑轉急 轉遲。
執之失度必入邪路。放之自然體無去 住。
任性合道逍遙絕惱。繫念乖真昏沈不好。
不好勞神何用疎親。欲取一乘勿惡六塵。六 塵不惡還同正覺。
智者無為愚人自縛。法無 異法妄自愛著。
將心用心豈非大錯。迷生寂 亂悟無好惡。
一切二邊良由斟酌。夢幻虛華 何勞把捉。
得失是非一時放却。眼若不睡諸 夢自餘。
心若不異萬法一如。一如體玄兀爾 忘緣。
萬法齊觀歸復自然。泯其所以不可方 比。
止動無動動止無止。兩既不成一何有爾。
究竟窮極不存軌則。契心平等所作俱息。狐 疑盡淨正信調直。
一切不留無可記憶。虛明 自照不勞心力。
非思量處識情難測。真如法 界無他無自。
要急相應唯言不二。不二皆同 無不包容。
十方智者皆入此宗。宗非促延一 念萬年。
無在不在十方目前。極小同大忘絕 境界。
極大同小不見邊表。有即是無無即是 有。
若不如此必不須守。一即一切一切即一。
但能如是何慮不畢。信心不二不二信心。言 語道斷非去來今。
戒定慧三學
[1056a18] 資持云。一切佛法不出三學。以眾生迷心為 惑動慮成業。由業感報生死無窮。欲脫苦果 要除苦因。故先以戒治其業。次以定慧澄其
惑。業分善惡故。止作兩行以相翻惑唯昏散 故。定慧二法而對破。病因藥差機藉教修。然 後業盡惑除。情亡性顯。教門雖廣豈越於斯。
釋法四依 (則見祖懷究竟指歸唯在了義)
[1056a25] 依法不依人者。人唯情有。法乃軌模。性空正 理 (性空通大小也) 體離非妄。即用此法為正法依。涅槃 極教盛明斯轍
(涅槃云依法者即是法性不依人者即是聲聞緣覺) 若能反彼 俗心。憑準聖量。隱心行務知非性空乘持此 心以為道路。一分知非明順空理。一分觀厭
明違有事。如此安心分名修趣法性真道。
[1056b02] 依義不依語者。語是言說。止是張筌義。為達 理化物之道 (化猶變也) 證解已後絕慮杜言。法尚應
捨何況非法。故經有捨筏之喻。人懷目擊之 談 (莊子云目擊而道存) 豈不以言詮意表得意息。言月喻 妙指無宜不曉 (上明義假語顯見義捨語也)
今謂得義義乃是 言。真行道者常觀常破常。觀依語常破隨義。 謂言隨義還是誦言 (上謂得義忘言仍須遣義無有也) 依智不依
識者。識謂現行隨塵分見。眼色耳聲耽迷不 覺。與牛羊而等。度同邪凡而共行 (上明六識妄念人畜共依 故有淪墜已下令依佛智即唯識觀今損過漸明也)
大聖示教境是自心。下 愚氷執塵為識外。所以化導無由捨之。是知 滯歸凡識倒遣聖心愚迷履歷常淪三倒。勇 勵特達念動即知。知倒難清名為依識。知流
須返名隨分智。如是加功漸增明大。後見塵 境知非外來。境非心外是自心相。安有愚迷 生憎生愛。思擇不已。解異牛羊。
[1056b18] 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者。此之兩經並聖 言量。凡入道者率先曉之。則無壅不通有疑 皆決。但為群生性識深淺利鈍不同。致令大
聖隨情別說然據至道但是自心故。經云。三 界上下法我說唯是心。此就世界依報以明 心也。又云。如如與真際涅槃及法界種種意
生身佛說唯心量。此據出世法體以明心也。 終窮至實畢到斯源。隨流赴感還宗了義。
戒唯佛制不通餘人
[1056b27] 行宗云。大千界內佛為法王。律是佛勅。唯聖 制立。自餘下位但可依承。良以如來行果極 圓。窮盡眾生輕重業性。等覺已下猶非所堪。
況餘小聖。輒敢擬議。有如國家賞罰號令。必 從王出。臣下僣越庶人失信。亡敗無日。佛法 亦爾。若容他說群生不奉。法不久住故也。
撮略諸文以嘆戒法
[1056c05] 資持引標宗云。是汝大師以能軌物也。或云。 人足能有所至也。或云。大地生成住持也。道 品樓柱聖道所依也。禪定城郭定慧所憑也。
乃至如池如鏡。如纓絡如頭如器。又智論中 如重寶如命。如船如鳥翅等。尋之可知。又篇 聚中先明戒護。具列八喻。如王小子如月光。
如如意珠如王一子。如人一目如貧資糧。如 王好國如病良藥。又戒大序如海無涯如寶 無厭。僧祇戒本如猿猴鎖如馬轡勒。廣在經
律不復繁引。良以戒德高廣故。非一物可喻。 偏舉諸像各得一端。不能全似。
佛在世時偏弘戒法
[1056c17] 又云。雖談眾典。然於毘尼最所留意。故篇聚 云。世尊處世深達物機。凡所施為必以威儀 為主。是也。又經通餘人所說。律唯金口親宣。
大權影響但知祇奉。況餘小聖安敢措詞。又 復諸經說有時限。律則通於始終義。鈔云。始 於鹿苑終至鶴林。隨根制戒。乃有萬差等。具
斯三意永異餘經。偏弘之言想無味矣。
示僧尼戒相廣略
[1056c25] 鈔云。問律中僧列二百五十戒。戒本具之尼。 則五百此言虛實 (五百之言乃出智論與律不同故問決之) 答兩列定數 約指為言
(約即略也) 故諸部通言不必依數。論其戒 體唯一無作。約境明相。乃量塵沙。且指二百 五十以為持犯蹊徑耳。律中尼有三百四十
八戒。可得指此而為所防。今準智論云。尼受 戒法略則五百。廣則八萬。僧則略有二百五 十。廣亦同尼律儀。
度尼教意
[1057a05] 業疏云。女人機發 (律中佛姨母大愛道尼同五百女人心佛出家) 深厭生死。 求佛出家。以無弘道遠化益故。抑而不許。後 還舍衛便自剃
髮 披衣。倚僧坊立祈聽受戒。 時為三請。便授敬法必具依行。即感具戒。記 云。女性鄙弱人少敬信。故無弘化之益。反更
毀辱正法減半。由佛不許。却還城中輒自變 形。復至祇桓倚門而住。阿難代請佛。令傳教。 能行八敬。即與出家愛道等聞即發具。戒疏又
云。二十眾受者。為明女報惑深智淺喜生慢 怠。必欲受具僧尼各十。方發勝心。又云。若依 神州自宋已前究勘僧史尼一眾受 (謂從大僧一眾邊受) 如
諸律中八敬受者。但專愛道。餘五百尼十一 眾受故。求那跋摩 (此翻功德鎧) 聖者言。若無二眾但 一眾受。如愛道之緣者得也。何以知然。及論
本法止前方便。未有可成。還約僧中羯磨。方 感後師子國鐵索羅等十一尼。學宋語通方 二眾受。
尼八敬法
[1057a23] 事鈔尼眾篇云。善見佛初不度女人出家。為 滅正法。五百年後為說八敬聽出家。依教行 故。還得千年。今時不行隨處法滅。會正記云。
佛成道後十四年。姨母求出家。佛不許度。阿 難為陳三請。佛令慶喜傳八敬向說。若能行 者聽汝出家。彼云。頂戴持。言八敬者。一者百
歲比丘尼見初受戒比丘。當起迎送禮拜問 訊請令坐。二者比丘尼不得罵謗比丘。三者 不得舉比丘罪說其過失。比丘得說尼過。四
者式叉摩那已學於戒。應從眾僧求受大戒。 五者尼犯僧殘。應半月在二部僧中行摩那 埵。六者尼半月內當於僧中求教授人。七者
不應在無比丘處夏安居。八者夏訖當詣僧 中求自恣人。如此八法應尊重恭敬讚歎。盡 形不應違。
出家超世
[1057b10] 業疏云。橫約諸有無思離染故。樹出家樂處 閑靜。若有貪著終成金鎖。引出方便唯斯一 道。如華手經云。有四法轉身。即在善來比丘
蓮華化生現增壽命。一者自樂出家。亦勸助 人令欣出家。二者求法無倦。亦勸他人。三者 自行和忍。亦勸他行。四者習行方便深發大
願。又出家功德經云。若能放人出家受戒功 德無邊。譬如四天下滿中羅漢百年供養。不 如有人為涅槃故於一日夜出家受戒。謂猶
前施雖多有竭。是欲界繫為法出家。非三界 業故。說過前。又云。縱起寶塔至忉利天。亦劣 出家功德者一時欣出雖未可數。然其積微 是高勝本。
沙彌五德
[1057b24] 鈔引福田經云。一者發心出家懷佩道故。二 者毀其形好應法服故。三者委棄身命遵崇 道故。四者永割親愛無適莫故。五者志求大
乘為度人故。記云。此之五德出家大要。五眾 齊奉不唯小眾。終身行之。不唯初受。又業疏 云。斯德始終通於五眾。俱堪物養人天師範
故。使誦持無輕受體及形服也。
三衣興意
[1057c03] 鈔引薩婆多云。欲現未曾有法故。一切九十 六種外道無此三名為異外道故。分別功德 論為三時故。制有三衣。冬則著重。夏則著輕。
春則著中。亦為諸虫故。智論云。佛聖弟子住 於中道故。著三衣。外道裸身無耻。白衣多貪 重著也。十誦為異外道故。便以刀截。知是慚
愧人衣。雜含經云。修四無量者。並剃鬚髮服 三法衣出家也。準此而名則慈悲者之服。華 嚴云。著袈裟者捨離三毒等。四分云。懷抱於
結使不應著袈裟。薩婆多五意制三衣也。一 衣不能障寒。三衣能障故。二不能有慚愧。三 不中入聚落。四乃至道行不生善。五威儀不
清淨故。制令畜三。便具上義。僧祇云。三衣者。 賢聖沙門標幟。鉢是出家人器。非俗人所為 應執持。三衣瓦鉢即是少欲少事等。當宗外
部多為寒故。制三。四分又云。三世如來並著 如是衣故。業疏云。如律中說。如來因諸比丘 畜長。不自節約。是以初夜著一衣。乃至後夜
著第三。明旦因制如衣法初。
引示袈裟功能
[1057c23] 又引大悲經云。但使性是沙門污沙門行。形 是沙門披著袈裟者。於彌勒乃至樓至佛所 得入涅槃。無有遺餘。悲華經云如來於寶藏
佛所發願。成佛時我袈裟有五功德。一者入 我法中或犯重邪見等四眾。於一念敬心尊 重。必於三乘受記。二者天龍人鬼若能恭敬
此人袈裟少分。即得三乘不退。三者若有鬼 神諸人得袈裟。乃至四寸飲食充足。四者若 眾生共相違反。念袈裟力尋生悲心。五者若
在兵陣持此小分。恭敬尊重常得勝他。若我 袈裟無此五力。則欺十方諸佛。濟緣引賢愚 經云。佛告阿難。古昔無量阿僧祇劫。此閻浮 提於山林中有一師子。名
[跳-兆+茶] 迦羅毘 (秦言堅誓) 軀體 金色光相明顯時獵師剃頭著袈裟。內佩弓 箭以毒箭射之。師子驚覺即欲馳害。見著袈
裟念言。此人不久必得解脫。所以者何。此染 衣者三世聖人標相。我若害之。則為惡心向 三世聖賢。
大教永斷繒綿皮物
[1058a13] 鈔又引央掘經。繒綿皮物若展轉來離殺者 手。施持戒人。不應受者是比丘法。若受者非 悲不破戒。涅槃云。皮革履屣憍奢耶衣。如是
衣服悉皆不畜。是正經律。今有一方禪眾。皆 著艾布。豈非順教。
[1058a18] 記云。已前律制但據蠶家。大教轉來不許受 用。乃知聲聞行劣但取離非。菩薩慈深遠推 來處。雖離殺手無非殺來足踏 (坐具也) 身披
(三衣也) 皆霑業分。非大士可忍。豈比丘所宜。請考經 文少懷信仰。廣敘利害見章服儀。離殺手者 非蠶家故。不受者應法大小俱順故。受者非
悲違大順小故。小從大出。望制雖順約義還 違。故知持戒行慈方符聖旨。縱情受用全乖 道儀。故章服儀云。且自非悲之語。終為永斷
之言。據此為論頗彰深切。次引涅槃乃終窮 囑累。決了正教明文制斷。何得遲疑。
舉現事以斥妄行
[1058b01] 記云。據僧傳中所敘。南岳道休二師不衣綿 帛。並服艾絮。故南山律師云。佛法東漸幾六 百載。唯斯衡岳慈行可歸。今時禪講自謂大
乘不拘事相。綾羅鬪美紫碧爭鮮。肆恣貪情 背違聖教。聖不聞衡岳但服艾絮以御風霜。 天台四十餘年唯披一衲。永嘉食不畊鉏衣
不蠶口。荊溪大布而衣一床而居。良由深解 大乘。方乃專崇苦行。請觀祖德勿染邪風。則 稟教修身。真佛子矣。
示衣財體如非
[1058b11] 業疏云。但以邪心有涉貪染。為利賣法。禮佛 讀經斷食諸業。所獲贜賄皆曰邪命物。正乖 佛化故特制也。如經中說。比丘持糞掃衣。就
河所洗。諸天取汁用洗自身。不辭穢也。外道 持淨 [疊*毛] 。次後將洗。諸天遙遮勿污池也。由邪 命得體不淨故。以此文證心清淨者。是正本
也。雖求清淨財體應法。綾羅錦繡俱不合故。 世多用絹細者。以體由害命特須制約。今五 天及諸胡僧俱無用絹作袈裟者。親問彼云。
以衣為梵服行四無量。審知行殺而故服之。 義不應也。以法衣順道。錦色班綺耀動心神。 青黃五綵真紫上色。流俗所貪故。齊削也。資
持云。感通傳中天人云。佛法東傳六七百載。 南北律師曾無此意。安用殺生之財。而為慈 悲之服。師何獨拔此意。南山答曰。余因讀智
論。見佛著粗布伽梨。因懷在心何得乖此。及 聽律後便見蠶衣臥具。縱得已成並斬壞塗 埵。由此重增景仰。又云。復見西來梵僧咸著 布 [疊*毛]
。具問答云。五天竺國無著蠶衣。由此興 念著章服儀等。義淨三藏內法傳中反加毀 誹。彼學小乘有部故。多偏執。今宗大乘了義。 非彼所知。
示敬護三衣鉢具法
[1058c05] 事鈔云。十誦護三衣如自皮。鉢如眼目。乃至 云。所行之處與衣鉢但無所顧戀。猶如飛鳥。 若不持三衣。入聚落俗人處犯罪。僧祇亦云。
比丘三衣一鉢須常隨身。違者出界結罪除 病。當敬三衣如塔想。五分三衣謹護如身薄 皮。常須隨身如鳥毛羽飛走相隨。四分行則
知時非時。不行所行之處。與衣鉢俱猶如飛 鳥羽翮相隨。諸部並制隨身。今時但護離宿 不應教矣。記云。今時希有護宿。何況常隨多
有畢生。身無法服。是則末世護宿猶為勝矣。 但內無淨信慢法輕衣。真出家兒願遵聖制。 業疏云。所以衣鉢常隨身者。由出家人虛懷
為本。無有住著。有益便停故。制隨身若任留 者更增餘習。於彼道分曾無思擇故。有由也。
示開制本緣
[1058c20] 資持云。象鼻者即犯眾學不齊整。戒文注顯 然。今皆垂肘。豈知步步越儀犯吉。今準感通 傳天人所示。凡經四制世多迷執略為引之。
彼云。元佛初度五人。爰及迦葉兄弟。並制袈 裟。左臂坐具在袈裟下。西土王臣皆披白 [疊*毛] 搭左肩上故。佛制衣角居臂異俗 (此一制也) 後徒似
漸多。年少比丘儀容端美。入城乞食多為女 愛。由是制衣角在肩後。為風飄聽以尼師壇 鎮之 (此二制也) 後有比丘為外道難言。袈裟既為可
貴。有大威靈。豈得以所坐之布。而居其上。比 丘不能答。以事白佛。由此佛制還以衣角。居 于左臂。坐具還在衣下 (此三制也) 於後比丘著衣不
齊整。外道譏言。狀如婬女。猶如象鼻。由此始 制上安鉤紐。令以衣角達於左臂 (達即至也) 置於腋 下。不得令垂如上過也
(今須準此乍可挑著左肩若垂臂肘定判非法步步結罪 舊云今在左臂為正但不得垂尖角者非也) 。
鉢制意
[1059a08] 事鈔引僧祇云。鉢是出家人器。非俗人所宜。 十誦云。鉢是恒沙諸佛標誌。不得惡用。善見 云。三乘聖人皆執瓦鉢。乞食資生。四海以為
家居故。名比丘。中阿含云。鉢者。或名應器。 言體者。律云。大要有二泥及鐵也。五分律云。 有用白銅鉢者。佛言。此外道法。若畜得罪。佛
自作鉢坏以為後式。十誦律云。畜金銀木石 等鉢非法得罪。言色者。四分云。應熏作黑色 赤色。律文廣有熏法素瓦白鐵油塗者。並為
非法。言量者。四分云。大受三斗。小受斗半。 中品可知。此律姚秦時譯彼國用姬周之斗。 若準唐斗。上鉢受一斗。下者五升。乃至云。然
則諸部定量雖無一指。然多三斗斗半為限。 但此器名應器。須依教立律云。量腹而食度 身而衣。取足而已。言通增減必準正教。
坐具教意
[1059a24] 鈔引四分為身為衣為臥具故。制長佛二搩 (吒革) 手。廣一搩手半。廣長更增半搩手。諸部 論搩不定。今依五分佛一搩手。長二尺。準唐
尺則一尺六寸七分強。此用二尺為搩手。準 姬周尺也。十誦云。新者二重。故者四重。伽論 亦同。鼻柰耶云。新尼師壇。故者緣四邊以亂
其色。若作者應安緣。五分須揲四角不揲則 已。四分云。若減量作。若疊作兩重並得。十誦 不應受單尼師壇。離宿吉羅。摩得伽云。離宿
不須捨墮。非佛制故。亦不應離宿。記云。為 身者恐坐地上有所損故。次為衣者。恐無所 藉三衣易壞故。為臥具者。恐身不淨。污僧床 榻故。
緇門警訓卷三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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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48 冊 No. 2023 緇門警訓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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